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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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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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德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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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19993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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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手足口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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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次疗程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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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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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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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手足口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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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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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该品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的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的副作用。治疗前后治疗中应频繁检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该品。有胰腺炎症状或者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该品。已经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该品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该品。如使用该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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