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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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消旋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αH,5αH-托烷-3α-醇托品酸酯的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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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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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23023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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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抗胆碱药,用于治疗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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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2次。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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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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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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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抗胆碱药,用于治疗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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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也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吕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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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0.02mg/kg,以解除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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