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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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甲磺酸吉米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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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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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20103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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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由以下条件下指定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的治疗。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副流感嗜血杆菌或粘膜炎莫拉氏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发作;2.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粘膜炎莫拉氏菌、肺炎衣原体或肺炎支原体等敏感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3.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急性鼻窦炎。MDRSP,多药抗性肺炎链球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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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感染:成人:320mg,每天1次,疗程5天。CrCl(ml/min)≤40160mg,推荐剂量:24小时一次。2.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320mg,每天1次,疗程7天。CrCl(ml/min)≤40160mg,推荐剂量:24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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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用于对甲磺酸吉米沙星片过敏者,及正在接受Ia或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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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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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由以下条件下指定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的治疗。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副流感嗜血杆菌或粘膜炎莫拉氏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发作;2.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粘膜炎莫拉氏菌、肺炎衣原体或肺炎支原体等敏感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3.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急性鼻窦炎。MDRSP,多药抗性肺炎链球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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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腹泻,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皮疹,荨麻疹。肝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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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对本品过敏者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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