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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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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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济南裕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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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1096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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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利尿脱水药,用于脑瘤和脑外伤引起的颅内压增高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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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口服,一次40~50ml,一日3次;儿童一次用量0.5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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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颅内活动性出血及颅内血肿者,因扩容加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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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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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利尿脱水药,用于脑瘤和脑外伤引起的颅内压增高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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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主要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食欲不振,偶有腹痛,长期服用常引起电解质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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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处于脱水状态,肾功能障碍所致的无尿症,出血性青光眼患者及充血性心力衰竭者慎用;多次用药时应保持足够的体液和电解质的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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