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缺血、脑痴呆、脑外伤及大脑功能不全等脑细胞代谢障碍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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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新鲜小牛血或血清经去蛋白、浓缩、超滤或透析等工艺制得的含有无机物及小分子有机物。 |
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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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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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117 |
国药准字H2003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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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脑缺血、脑痴呆、脑外伤及大脑功能不全等脑细胞代谢障碍性疾病。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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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脑中风及脑外伤:20-30ml稀释于2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速度小于2ml/min),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 2、大脑功能不全及脑痴呆:将本品30ml溶于2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 |
用量:原则上,应根据目标血糖水平调整格列美脲片的剂量。格列美脲片的剂量必须是足以达到目标代谢控制的最低剂量。应用格列美脲片治疗过程中,必须定期测定血糖和尿糖水平。另外,建议定期测定糖化血红蛋白。如果发生漏服的错误,不得通过之后服用更大剂量的药物来纠正。用于处理无法在规定时间服药(尤其是忘记服药或不进餐)或各种原因下无本品口服法按时服药情况的措施必须由医生和病人双方讨论并同意。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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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肾功能障碍者禁用。 2、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对4200例患者观察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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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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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脑缺血、脑痴呆、脑外伤及大脑功能不全等脑细胞代谢障碍性疾病。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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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有发热、皮肤潮红、皮疹、低血压休克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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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有皮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 2、本品不宜与其它输液混合使用。 3、本品为高渗溶液,宜深部肌内缓慢注射,可以减少局部疼痛,注射量不超过5ml。 4、静脉点滴速度每分钟应小于2ml。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对本品过敏者,1型糖尿病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综合征患者,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和透析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治疗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大,需仔细观察,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建议换用胰岛素治疗。 2. 若发生服药差错,如漏服一次药量,不可于下次服药时以大剂量来纠正。当病人的体重或病人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或出现其它情况,导致病人易出现低血糖或高血糖时应考虑调整剂量。为了达到治疗目的-最佳的1.血糖控制,坚持正确饮食、规律而有效的体育锻炼、必要时,实施减肥,与规律服用本药治疗同样重要。 3. 血糖未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临床征象是:尿频加剧、口渴加重、口干和皮肤干燥。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加,需要给予特别观察。 4. 导致低血糖的因素包括: 不愿或者无能力合作(多见于老年患者) ; 营养不良, 饮食无规律或未及时进餐 ; 体力消耗和碳水化合物摄入的不平衡 ; 饮食改变 ; 饮用酒精,特别是在未及时进餐的情况下 ; 肾功能损害 ;肝功严重受损 ; 过量服用 ;某些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的内分泌系统出现失代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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