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成人转移性大肠癌的治疗,或作为经含5-Fu化疗失败的患者的二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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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伊立替康。 |
主要组成成分 加巴喷丁 化学名称:1-氨基甲基-环己乙酸。 分子式: C9H17NO2 分子量: 17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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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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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71 |
国药准字H2004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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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成人转移性大肠癌的治疗,或作为经含5-Fu化疗失败的患者的二线治疗。 |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2.癫痫:用于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伴或不伴继发性全身发作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3~12岁儿童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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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本品推荐剂量为350mg/m2,静脉滴注30-90分钟,每三周一次。 2、剂量调整:对于无症状的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计数<500/mm3),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或感染(体温超过38℃,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3,或严重腹泻(需静脉输液治疗)的病人,下周期治疗剂量应从350mg/m2减至300mg/m2,若这一剂量仍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如上所述的与中性粒细胞减少相关的发热及感染或严重腹泻时,下一周期治疗剂量可进一步从300mg/m2减量至250mg/m2。 3、延迟给药:患者中性粒细胞计数未恢复至1500/mm3以上前请勿使用本品。当患者曾出现过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严重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时,本品的使用必须推迟到这些症状,尤其是腹泻完全消失为止。 4、疗程:本药应持续使用直到出现客观的病变进展或难以承受的毒性时停药。 5、特殊人群: (1)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当患者的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上限由(ULN)的1.0-1.5倍时,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可能性增加。对该人群应经常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当患者的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时,不可用本品治疗。 (2)肾功能受损的患者:本品不宜用于肾功能不良的患者。 (3)老年人:未对老年人进行过特殊药代动力学研究。但是,由于老年人各项生理功能,尤其是肝功能的减退机率很大,选择剂量时须谨慎。 |
第一次睡前服300毫克(3粒)、以后每天增加30毫克、用量可以高达每天3600毫克上述剂量需分三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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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禁用于有慢性肠炎和/或肠梗阻的患者。 2、禁用于对盐酸伊立替康三水合物或其辅料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 3、禁用于孕期和哺乳期妇女。 4、禁用于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的患者。 5、禁用于严重骨髓功能衰竭的患者。 6、禁用于WHO行为状态评分>2的患者。 |
1、带状疱疹后神经痛:主要是眩晕,嗜睡,以及周围性水肿,国外临床试验中发生的其他发生率高于1%并高于安慰剂对照组的不良事件包括。全身:衰弱、感染、头痛、意外外伤、腹痛。消化系统:腹泻、便秘、口干、恶心、呕吐、胃肠胀气。代谢和营养紊乱:体重增加、高血糖。神经系统:共济失调、思维异常、异常步态、不配合、感觉迟钝。呼吸系统:咽炎。皮肤和附属器官:皮疹。特殊感官:弱视、复视、结膜炎、中耳炎。2、癫痫: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是嗜睡、疲劳、眩晕、头痛、恶心、呕吐、体重增加、紧张、失眠、共济失调、眼球震颤、感觉异常及厌食。偶有出现衰弱、视觉障碍(弱视、复视)、震颤、关节脱臼、异常思维、健忘、口干、抑郁及情绪化倾向。在临床研究中以下情况偶有发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尿失禁、食欲增加、鼻炎、咽炎、咳嗽、肌痛、背痛、面部和肢端或全身水肿、勃起功能下降、牙龈炎、瘙痒症、白细胞减少症、骨折、血管扩张及高血压。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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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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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目前尚无孕期妇女使用本品的经验,只有在充分评估利益/风险后,才可以使用本品。本品在母乳中有分泌,因尚不能排除本品可致婴儿严重不良事件的可能,所以哺孕期妇女在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考虑到对母亲进行抗癫痫治疗的必要性)。儿童用药: 有关儿童的用法用量参见“用法用量”项下。老年用药: 治疗疱疹感染后神经痛同样的剂量对75岁及以上患者的疗效比年轻患者的疗效好。但是也不能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除周围性水肿和共济失调随年龄增长增加外,副作用的类型和发生率在各年龄组之间相似。 治疗癫痢,65岁以上的人群,未进行过系统的研究。然而临床观察表明,该年龄段人群中不良事件的表现与较年轻者未见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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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成人转移性大肠癌的治疗,或作为经含5-Fu化疗失败的患者的二线治疗。 |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2.癫痫:用于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伴或不伴继发性全身发作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3~12岁儿童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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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迟发性腹泻:腹泻(用药24小时后发生)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在所有听从腹泻处理措施忠告的患者中20%发生严重腹泻。出现第一次稀便的中位时间为滴注本品后第5天。有个别病例出现伪膜性结肠炎,其中1例已被细菌学证实(难辨梭状芽胞杆菌)。恶心与呕吐:使用止吐药后10%患者仍发生严重恶心及呕吐。其他胃肠道反应:腹泻及/或呕吐伴随脱水症状已有报导。少于10%的患者发生与本品治疗有关的便秘。少见发生肠梗阻报道。其他轻微反应如:厌食、腹痛及黏膜炎。 2、血液学:中性粒细胞减少是剂量限制性毒性。78.7%的患者均出现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严重者(中性粒细胞计数<500/mm3)占22.6%。在可评价的周期内,18%出现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3,其中7.6%中性粒细胞计数<500/mm3,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是可逆的和非蓄积的,到最低点的中位时间为8天,通常在第22天完全恢复正常。6.2%的患者(按周期为1.7%)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合并发热。10.3%的患者(按周期为2.5%)出现感染;5.3%的患者(按周期为1.1%)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引起的感染,2例死亡。贫血的发生率为58.7%((其中8%Hb<8g/dl,0.9%Hb<6.5g/dl)。7.4%的患者(按周期为1.8%)出现血小板减少症(<100000/mm3),(其中0.9%血小板<50000/mm3,按周期为0.2%)。几乎所有患者均在第22天恢复。在上市后使用中,曾报道一例因抗血小板抗体导致外周血小板减少症的病例。 3、急性胆碱能综合征:9%的患者出现短暂严重的急性胆碱能综合征。主要症状为:早发性腹泻及其他症状,如用药后第一个24小时内发生:腹痛、结膜炎、鼻炎、低血压、血管舒张、出汗、寒战、全身不适、头晕、视力障碍、瞳孔缩小、流泪、流涎增多,以上症状于阿托品治疗后消失。 4、其他作用:早期的反应如呼吸困难、肌肉收缩、痉挛及感觉异常等均有报道。少于10%的患者出现严重乏力,其与使用本品的确切关系尚未阐明。常见脱发,为可逆的。12%的患者在无感染或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情况下出现发热。轻度皮肤反应,变态反应及注射部位的反应尽管不常见,但也有报道。 5、实验室检查:血清中短暂、轻至中度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胆红素水平升高的发生率分别为9.2%、8.1%和1.8%(指在无进展性肝转移的患者)。7.3%的患者出现短暂的轻至中度血清肌酐水平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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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2、考虑到不良反应的性质及发生率,对以下患者应在充分权衡治疗带来的好处及可能发生的危险后再选用本药。 (1)患者具有危险因素,特别是WHO行为状态评分=2。 (2)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患者被认为不愿遵守有关不良反应处理措施的忠告时,(当迟发性腹泻一旦发生,需立即和持续给予大量液体及抗腹泻治疗)。建议医院应对这类患者严格管理。 3、本品不能静脉推注,静脉滴注时间亦不得少于30分钟或超过90分钟。 4、关于迟发性腹泻:患者必须了解,在使用本品24小时后及在下周期化疗前任何时间均有发生迟发性腹泻的危险。静脉滴注本品后发生首次稀便的中位时间是第5天,一旦发生应马上通知医生并立即开始适当的治疗。既往接受过腹部/盆腔放疗的患者基础白细胞升高及行为状态评分>2的患者,其腹泻的危险性增加。如治疗不当,腹泻可能危及生命,尤其对于合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更是如此。一旦出现第一次稀便,患者需开始饮用大量含电解质的饮料并马上开始抗腹泻治疗。这种抗腹泻治疗应由使用本品的单位来进行。出院的患者应携带一定数量的药物以便腹泻发生时及时治疗。另外,当腹泻发生时,患者应及时就诊,目前,推荐的抗腹泻治疗措施为:高剂量的氯苯哌酰胺(2mg/2小时)。这种治疗需持续到最后一次稀便结束后12小时,中途不得更改剂量,本药有导致麻痹性肠梗阻的危险。故所有患者以此剂量用药一方面不得少于12小时,但也不得连续使用超过48小时。除抗腹泻治疗外,当腹泻合并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计数1500/mm3,方可恢复使用本品治疗。当患者出现严重无症状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500/mm3),发热(体温超过38℃)或感染伴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3),应减量(见用法用量部分)。对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因其感染的危险性及血液学毒性会增加,应做全血细胞计数。 6、治疗前及每周期化疗前均检查肝功能。肝功能不良患者(胆红素在正常值上限1.0-1.5,转氨酶超过正常值上限的5倍时)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危险性很大,应严密监测。本品禁用于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的患者。 7、每次用药前应预防性使用止吐药。本药引起恶心、呕吐的报道很常见。呕吐合并迟发性腹泻的患者应尽快住院治疗。 8、若出现急性胆碱能综合征(早发性腹泻及其他不同症状如出汗、腹部痉挛、流泪、瞳孔缩小及流涎),应使用硫酸阿托品治疗(0.25mg皮下注射)。对气喘的患者应小心谨慎。对有急性、严重的胆碱能综合征患者,下次使用本品时,应预防性使用硫酸阿托品。 9、老年人由于各项生理功能的减退机率很大,尤其是肝功能减退,因此对老年患者选择本品剂量时应谨慎。 10、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11、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患者应注意,在使用本品24小时内,有可能出现头晕及视力障碍,因此建议当这些症状出现时请勿驾车或操作机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本品在兔和大鼠实验中发现有胚胎毒性,胎儿毒性及致畸性。因此,妊娠期间不能使用本品。育龄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怀孕,且如一旦怀孕应立即通知医生。目前尚无法证实伊立替康是否会从人类乳汁分泌,但因为可能对哺乳婴儿造成的不良反应,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停止母乳喂养。 13、儿童用药:儿童使用安全有效性还未确定。 13、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各项生理功能的减退机率很大,尤其是肝功能的减退,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剂量选择应慎重。 14、药物过量:Ⅰ期研究中,在严密观察下剂量曾高达750mg/m2。最显著的不良反应是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腹泻。因而,为防使用过量,应在专科医院使用。目前尚无已知的解毒剂。 |
国外研究报道: 撤药促使癫病发作以及癫痫持续状态 抗癫痫药物不应该突然停止服用,因为可能增加癫痫发作的频率。 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加巴喷丁治疗组患者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为0.6% (3/543) ,而安慰剂组为0.5% (2/378) 。在所有研究(包括对照和非对照的)中用加巴喷丁治疗的2074名患者中有31名(1.5%)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其中14名患者在以前的治疗中或服用其他药物时未出现过癫痫持续状态。由于没有足够的病史资料可以用,所以不能说加巴喷丁的治疗是否与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比未用加巴喷丁治疗者高或低有关系。 潜在的致癌作用: 动物致癌性临床前研究发现雄性大鼠胰腺腺泡腺瘤的发生率较高,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加巴喷丁上市前临床研究对于预测其诱发人体肿瘤的潜在可能性尚不明确。临床研究包括2085名长期服药的患者,在停止服用加巴喷丁后2年内其中10名患者出现了新的肿癌(2例乳腺癌、3例脑癌、2例肺癌、1例肾上腺癌、1例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1例子宫内膜癌),11名患者出现肿瘤恶化(其中9例脑癌、1例乳腺癌、1例前列腺癌)。由于没有未经过加巴喷丁治疗的相似人群在肿瘤发生和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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