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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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尿嘧啶。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维生素A 5000国际单位 叶酸 400微克 锌 15毫克维生素D 400国际单位 烟酰胺 20毫克 锰 2.5毫克维生素E 30国际单位 泛酸 10毫克 碘 150微克维生素B1 1.5毫克 钙 162毫克 铬 25微克维生素B2 1.7毫克 磷 125毫克 钼 25微克维生素B6 2毫克 钾 40毫克 硒 25微克维生素C 60毫克 氯 36.3毫克 镍 5微克维生素B12 6微克 镁 100毫克 锡 10微克维生素K1 25微克 铁 18毫克 硅 10微克生物素 30微克 铜 2毫克 钒 10微克辅料为:微品纤维素、乳糖、硬脂酸镁、交联吡烷酮、硬脂酸、二氧化硅、柠檬酸三乙酯(包衣材料)、聚山梨酯80(包衣材料)、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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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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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566 |
国药准字H1095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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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与矿物质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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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一日0.15~0.3g,分3~4次服。疗程总量10~15g。 |
口服。成人,一日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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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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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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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与矿物质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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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
维生素和矿物质均为维持机体正常代谢和身体健康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二者是构成多种辅酶和激素的重要成分,缺乏时可导致代谢障碍,而引致多种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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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 (1)肝功能明显异常; (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明显胃肠道梗阻; (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4、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 |
1.严格按规定的计量服用,需要大量服用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含维生素A,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过量服用可致婴儿产生食欲缺乏、易激动、颅压增高等不良反应。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停服并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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