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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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尿嘧啶。 |
主要成份:醋酸去氨加压素化学名称:1-去氨基-8-D 精氨酸加压素醋酸盐化学结构式:SCH2CH2CO-Tyr-Phe-Gln-Asn-Cys-Pro-D-Arg-Gly-NH2分子式:C46H64N14O12S2分子量:10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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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Ferring International Center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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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566 |
注册证号H20140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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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
弥凝用于治疗中枢性尿崩症。服用弥凝后可减少尿液排出,增加尿渗透压,减低血浆渗透压,从而减少尿频和夜尿。弥凝用于治疗六岁或以上患者的夜间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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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一日0.15~0.3g,分3~4次服。疗程总量10~15g。 |
剂量因人而异,应区分调整。治疗中枢性尿崩症:一般成人和儿童的初始适宜剂量为每次0.1毫克,每日三次。再根据患者的疗效调整剂量。根据临床经验,每天的总量在0.2-1.2毫克之间。对多数患者的适宜剂量为每次0.1-0.2毫克,每日三次。治疗夜间遗尿症:初始适宜剂量为睡前服用0.2毫克,如疗效不显著可增至0.4毫克,连续使用三个月后停用此药至少一周,以便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治疗期间须限制饮水,详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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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分类,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免疫系统:十分罕见:过敏反应和超敏反应(例如瘙痒、发疹、发热、支气管痉挛、过敏性反应);代谢:十分罕见:低钠血症、水中毒;精神:十分罕见:情绪障碍(儿童);神经系统:常见:头痛;罕见:脑水肿、低钠血症性惊厥;胃肠道:常见:腹痛、腹部绞痛、恶心、腹泻、呕吐;血管疾病:常见:一过性低血压、脉搏加快、面色潮红;未知:血栓并发症(脑动脉和冠状动脉);全身和用药部位状况:常见:疲乏;如果液体量摄入过多或用药剂量过高,水潴留可能会导致体重增加、低钠血症、癫痫发作、脑水肿或昏迷。这种情况尤其易发于1岁以下儿童患者和老年患者,其取决于患者的一般健康状况。为了避免发生水中毒,应确保水平衡。由于水重吸收增加,血压可能会升高,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高血压。冠心病患者可能会发生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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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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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
弥凝用于治疗中枢性尿崩症。服用弥凝后可减少尿液排出,增加尿渗透压,减低血浆渗透压,从而减少尿频和夜尿。弥凝用于治疗六岁或以上患者的夜间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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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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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 (1)肝功能明显异常; (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明显胃肠道梗阻; (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4、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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