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磷酸腺苷二钠。 |
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丹参、郁金、虎杖、两头尖、川楝子、枳壳(炒)、天南星(制)、青黛、全蝎、鳖甲(制)、桃仁(生)、鹿角霜、人参、大枣。 |
|
| 生产企业 |
江苏恒新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992 |
国药准字Z2005531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0-40mg。 |
口服,每次4粒,每日3次。疗程8周。 |
|
| 副作用 |
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因此对房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慎用或不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静注宜缓慢,以免引起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心肌梗死和脑出血患者在发病期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