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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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磷酸腺苷二钠。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贝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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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恒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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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992 |
国药准字H2018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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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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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0-40mg。 |
原发性高血压:以盐酸贝尼地平计,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1次,1次2-4mg,早饭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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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因此对房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慎用或不用。 |
对本药获得批准至1997年10月期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样本量为4679例。其中发生副作用及临床检验值异常的分别为219例(发生率为4.7%)、361例。主要副作用有心悸24例(0.5%)、颜面潮红22例(0.5%)、头痛20例(0.4%)等。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频度不明):有时会出现伴有AST(GOT)、ALT (GPT)、Y-GT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有时会出现下述副作用,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若出现黑体字所述副作用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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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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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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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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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静注宜缓慢,以免引起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心肌梗死和脑出血患者在发病期慎用。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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