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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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氮平。化学名称:2-甲基-4-(4-甲基-1-哌嗪基)-10H-噻吩[2,3-b][1,5]苯并二嗪分子式:C17H20N4S分子量:31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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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Catalent UK Swindon Zydis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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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711 |
注册证号H2016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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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
1.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2.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3.奥氮平用于治疗、重度躁狂发作。4.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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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国内极少肌内注射,一般在强化期或对于重症或不能口服用药的病人采用静脉滴注的方法,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1)成人一日0.3-0.4g或5-10mg/kg;儿童每日按体重10-15mg/kg,一日不超过0.3g。 (2)急性粟粒型肺结核或结核性脑膜炎患者,成人一日10-15mg/kg,每日不超过0.9g。 (3)采用间歇疗法时,成人每次0.6-0.8g,每周2-3次。 2、局部用药 (1)雾化吸入:每次0.1-0.2g,每日2次。 (2)局部注射(胸膜腔、腹腔或椎管内),每次50-200mg。 |
精神分裂症:推荐奥氮平初始剂量为10mg/天。躁狂发作:单独治疗的初始剂量为15mg每日单次给药,联合治疗初始剂量10mg。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已经接受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继续使用形同剂量预防复发。如果出现新的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则应继续进行奥氮平治疗(根据需要调整到最佳剂量),同时根据临床指征,对心境症状进行合并治疗。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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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嗜睡和体重增加。体重增加与用药前体重指数较低和起始剂量较高(<15mg)有关。少见不良反应:头晕、食欲增强、外周水肿、直立性低血压,急性或迟发性锥体外系运动障碍包括帕金森病样症状,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一过性抗胆碱能作用包括口干和便秘,另外还有肝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无症状的一过性升高,尤其是在用药初期。血浆催乳素深度偶见一过性轻度升高,但与安慰剂无差异,且罕见相关临床表现(如男性乳房增大、泌乳及乳房增大),绝大多数病人无需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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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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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没有对怀孕妇女进行充分的健康对照研究,如果妇女在使用奥氮平期间怀孕或者想要怀孕,应建议她们通知医生,由于缺少用药经验。因此本品应该仅在证明对胎儿潜在受益大于潜在危险的时候用于孕妇。在哺乳期研究中,口服给药的妇女,奥氮平可以分泌到乳汁中。稳态时平均婴儿药物暴露量(mg/kg)估计是母体奥氮平量(mg/kg)的1.8%,如果患者服用奥氮平,应该建议她们不要哺乳婴儿。儿童用药:本品无儿童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当临床情况确定时,应该考虑65岁以上年龄患者使用更低的初始剂量(5mg/日),这一剂量并不是常规适用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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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
1.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2.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3.奥氮平用于治疗、重度躁狂发作。4.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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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用剂量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剂量加大至6mg/kg时,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增加,主要为周围神经炎及肝脏毒性,加用维生素B6虽可减少毒性反应,但也可影响疗效。 1、肝脏毒性:本品可引起轻度一过性肝损害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及黄疸等,发生率约为10%-20%。肝脏毒性与本品的代谢产物乙酰肼有关,快乙酰化者乙酰肼在肝脏积聚增多,故易引起肝损害。服药期间饮酒可使肝损害增加。毒性反应表现为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 2、神经系统毒性:周围神经炎多见于慢乙酰化者,并与剂量有明显关系。较多患者表现为步态不稳、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疼痛。此种反应在铅中毒、动脉硬化、甲亢、糖尿病、酒精中毒、营养不良及孕妇等较易发生。其他毒性反应如兴奋、欣快感、失眠、丧失自主力、中毒性脑病或中毒性精神病则均属少见,视神经炎及萎缩等严重毒性反应偶有报道。 3、变态反应,包括发热、多形性皮疹、淋巴结病、脉管炎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如需再用,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 4、血液系统可有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 5、其他如口干、维生素B6缺乏症、高血糖症、代谢性酸中毒、内分泌功能障碍等偶有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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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精神病、癫痫、肝功能损害及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本品或剂量酌减。 2、本品与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存在交叉过敏。 3、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4、肾功能减退但血肌酐值低于6mg/100ml者,异烟肼的用量勿需减少。如肾功能减退严重或患者系慢乙酰化者则需减量,以异烟肼服用后24小时的血药浓度不超过1mg/L为宜。在无尿患者中异烟肼的剂量可减为常用量的一半。 5、肝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 6、用药前、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包括血清胆红素、AST,ALT,疗程中密切注意有无肝炎的前驱症状,一旦出现肝毒性的症状及体征时应即停药,必须待肝炎的症状、体征完全消失后方可重新应用本品,此时必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剂量,如有任何肝毒性表现应即停药。 7、异烟肼结构与维生素B6相似,大剂量应用时,可使维生素B6大量随尿排出,抑制脑内谷氨酸脱羧变成γ-氨酪酸而导致惊厥,同时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系统的多发性病变。因此成人每日同时口服维生素B650-100mg有助于防止或减轻周围神经炎及(或)维生素B6缺乏症状。如出现轻度手脚发麻、头晕,可服用维生素B1或B6,若重度者或有呕血现象,应立即停药。 8、慢乙酰化患者较易产生不良反应,故宜用较低剂量。 9、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用硫酸酮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结果。本品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导致胎儿血药浓度高于母体血药浓度。大鼠和家兔实验证实异烟肼可引起死胎,在人类中虽未证实有问题,但孕妇应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可达12mg/L,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如用药则宜停止哺乳。 11、儿童用药:新生儿肝脏乙酰化能力较差,本品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新生儿用药时应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12、老年用药:50岁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发生率较高,故老年人接受异烟肼治疗时更需密切注意肝功能的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同时酌情使用保肝制剂。 13、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的表现:除上述不良反应外,主要表现为抽搐、神志不清、昏迷等,处理不及时还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2)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①停药。 ②保持呼吸道通畅。 ③采用短效巴比妥制剂和维生素B6静脉内给药。维生素B6剂量为每1mg异烟肼用1mg维生素B6,如服用异烟肼的剂量不明,可给予维生素B65g,每30分钟一次,直至抽搐停止,患者恢复清醒。继以洗胃,洗胃应在服用本品后的2-3小时内进行。 ④立即抽血测定血气、电解质、尿素氮、血糖等。 ⑤立即静脉给予碳酸氢钠,纠正代谢性酸中毒,需要时重复给予。 ⑥采用渗透性利尿药,并在临床症状已改善后继续应用,促进异烟肼排泄,预防中毒症状复发。 ⑦严重中毒患者应及早配血,做好血液透析的准备,不能进行血液透析时,可进行腹膜透析,同时合用利尿剂。 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缺氧、低血压及吸入性肺炎。 |
1.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症(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的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特征是高热、肌强直、意识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以及心脏节律紊乱)。附加症状还包括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以及急性肾衰。如果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提示NMS,或表现为不能解释的高热而不伴有NMS的其他临床特征,那么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均应停用。 2.迟发性运动障碍 :在与氟哌啶醇超过6周的对比研究中,奥氮平治疗中发生的运动障碍较少,且有统计学显著性。但长期用药会使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危险性增加。因此,若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和体征,应考虑减少用药量或停药。停止治疗后这些症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恶化甚或加重。 3.苯丙氨酸:奥氮平口崩片含有天冬酰苯丙氨酸甲酯,是苯丙氨酸的一个来源。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由于奥氮平可以导致嗜睡,因此警告患者服用奥氮平口崩片时,应谨慎操作危险机器,包括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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