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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烟肼注射液

异烟肼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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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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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烟肼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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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异烟肼注射液
异烟肼注射液
维格列汀片
维格列汀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

活性成份:维格列汀。

生产企业

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2711

国药准字H201930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国内极少肌内注射,一般在强化期或对于重症或不能口服用药的病人采用静脉滴注的方法,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1)成人一日0.3-0.4g或5-10mg/kg;儿童每日按体重10-15mg/kg,一日不超过0.3g。 (2)急性粟粒型肺结核或结核性脑膜炎患者,成人一日10-15mg/kg,每日不超过0.9g。 (3)采用间歇疗法时,成人每次0.6-0.8g,每周2-3次。 2、局部用药 (1)雾化吸入:每次0.1-0.2g,每日2次。 (2)局部注射(胸膜腔、腹腔或椎管内),每次50-200mg。

成人:当维格列汀单药治疗或与二甲双胍合用时,或与胰岛素联合使用时(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的每日推荐给药剂量为100mg,早晚各给药一次,每次50mg.当维格列汀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维格列汀的推荐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建议早晨给药。并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以降低低血糖的风险。不推荐使用100mg以上的剂量。本品可以餐时服用,也可以非餐时服用(请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在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给药剂量。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或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中的推荐使用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请参见【药代动力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正常值上限(ULN)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据国外文献报道:维格列汀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于多项对照临床试验(研究时间至少为12周),这些安全性数据来自3784名受试者,受试者在研究过程中每日服用维格列汀50mg每日给药一次)或100m(50mg每日给药两次或100mg每日给药一次)。。在这些患者中,共有2264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单药治疗,1520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与其它药物合用治疗。有268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100mg每日给药一次治疗(50mg每日给药两次或i00mg每日给药次),110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50mg每日一次治疗。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主要不良反应均较轻微且为暂时性反应,无需停药。未发现药物不良反应与患者的年龄、种族、药物暴露时间或每日给药剂量相关。罕见有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报告。在报告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停药后肝功能检测结果恢复正常。从没有对照组的单药治疗临床研究和为期24周的合并用药临床研究数据可以看出,50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一次)给药组、50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两次)给药组和所有的对照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2正常值(ULN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维格列汀用于妊娠妇女的相关数据较少。动物实验的结果显示,高剂量维格列汀已显示有生殖毒性。对人类的潜在风险未知。由于缺乏在人类中应用数据,因此在妊娠期不可使用本品。哺乳:目前尚不知晓维格列汀在人类中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动物实验的结果显示,维格列汀能够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在哺乳期不可使用本品。生育:未进行维格列汀与人类生育能力的关联性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因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本品不推荐在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患者中使用。老年用药:分别在年龄≥65岁和≥75岁的患者中进行本品临床研究显示,与青年患者相比,老年患者在药物安全性、耐受性及疗效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老年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请参见【药代动力学】)。

成分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药理作用

常用剂量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剂量加大至6mg/kg时,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增加,主要为周围神经炎及肝脏毒性,加用维生素B6虽可减少毒性反应,但也可影响疗效。 1、肝脏毒性:本品可引起轻度一过性肝损害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及黄疸等,发生率约为10%-20%。肝脏毒性与本品的代谢产物乙酰肼有关,快乙酰化者乙酰肼在肝脏积聚增多,故易引起肝损害。服药期间饮酒可使肝损害增加。毒性反应表现为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 2、神经系统毒性:周围神经炎多见于慢乙酰化者,并与剂量有明显关系。较多患者表现为步态不稳、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疼痛。此种反应在铅中毒、动脉硬化、甲亢、糖尿病、酒精中毒、营养不良及孕妇等较易发生。其他毒性反应如兴奋、欣快感、失眠、丧失自主力、中毒性脑病或中毒性精神病则均属少见,视神经炎及萎缩等严重毒性反应偶有报道。 3、变态反应,包括发热、多形性皮疹、淋巴结病、脉管炎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如需再用,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 4、血液系统可有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 5、其他如口干、维生素B6缺乏症、高血糖症、代谢性酸中毒、内分泌功能障碍等偶有报道。

注意事项

1、精神病、癫痫、肝功能损害及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本品或剂量酌减。 2、本品与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存在交叉过敏。 3、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4、肾功能减退但血肌酐值低于6mg/100ml者,异烟肼的用量勿需减少。如肾功能减退严重或患者系慢乙酰化者则需减量,以异烟肼服用后24小时的血药浓度不超过1mg/L为宜。在无尿患者中异烟肼的剂量可减为常用量的一半。 5、肝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 6、用药前、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包括血清胆红素、AST,ALT,疗程中密切注意有无肝炎的前驱症状,一旦出现肝毒性的症状及体征时应即停药,必须待肝炎的症状、体征完全消失后方可重新应用本品,此时必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剂量,如有任何肝毒性表现应即停药。 7、异烟肼结构与维生素B6相似,大剂量应用时,可使维生素B6大量随尿排出,抑制脑内谷氨酸脱羧变成γ-氨酪酸而导致惊厥,同时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系统的多发性病变。因此成人每日同时口服维生素B650-100mg有助于防止或减轻周围神经炎及(或)维生素B6缺乏症状。如出现轻度手脚发麻、头晕,可服用维生素B1或B6,若重度者或有呕血现象,应立即停药。 8、慢乙酰化患者较易产生不良反应,故宜用较低剂量。 9、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用硫酸酮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结果。本品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导致胎儿血药浓度高于母体血药浓度。大鼠和家兔实验证实异烟肼可引起死胎,在人类中虽未证实有问题,但孕妇应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可达12mg/L,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如用药则宜停止哺乳。 11、儿童用药:新生儿肝脏乙酰化能力较差,本品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新生儿用药时应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12、老年用药:50岁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发生率较高,故老年人接受异烟肼治疗时更需密切注意肝功能的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同时酌情使用保肝制剂。 13、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的表现:除上述不良反应外,主要表现为抽搐、神志不清、昏迷等,处理不及时还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2)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①停药。 ②保持呼吸道通畅。 ③采用短效巴比妥制剂和维生素B6静脉内给药。维生素B6剂量为每1mg异烟肼用1mg维生素B6,如服用异烟肼的剂量不明,可给予维生素B65g,每30分钟一次,直至抽搐停止,患者恢复清醒。继以洗胃,洗胃应在服用本品后的2-3小时内进行。 ④立即抽血测定血气、电解质、尿素氮、血糖等。 ⑤立即静脉给予碳酸氢钠,纠正代谢性酸中毒,需要时重复给予。 ⑥采用渗透性利尿药,并在临床症状已改善后继续应用,促进异烟肼排泄,预防中毒症状复发。 ⑦严重中毒患者应及早配血,做好血液透析的准备,不能进行血液透析时,可进行腹膜透析,同时合用利尿剂。 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缺氧、低血压及吸入性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