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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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 |
每片内含牛痘疫苗接种后的家兔炎症皮肤提取物4.0个Neurotropin单位,作为添加物,内含黄色5号铝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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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日本脏器制药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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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711 |
注册证号S2014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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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
适用于腰痛症、颈肩腕综合征、肩周炎和变形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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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国内极少肌内注射,一般在强化期或对于重症或不能口服用药的病人采用静脉滴注的方法,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1)成人一日0.3-0.4g或5-10mg/kg;儿童每日按体重10-15mg/kg,一日不超过0.3g。 (2)急性粟粒型肺结核或结核性脑膜炎患者,成人一日10-15mg/kg,每日不超过0.9g。 (3)采用间歇疗法时,成人每次0.6-0.8g,每周2-3次。 2、局部用药 (1)雾化吸入:每次0.1-0.2g,每日2次。 (2)局部注射(胸膜腔、腹腔或椎管内),每次50-200mg。 |
通常成人每日4片,分早晚两次口服。另外,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酌量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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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1.过敏症状:因有时会出现发疹、偶尔可见荨麻疹、瘙痒等过敏反应,此种情况下要停止服用。 2.消化器官:有时会伴有胃部不适、恶心反胃、食欲不振、腹泻·软便、胃痛、口渴、腹胀、便秘、口腔炎、胃沉、胃胀、腹痛、屁多、消化不良、以及偶尔有烧心和积食感、呕吐等症状。 3.精神神经系统:有时会出现困倦、头晕·头昏、头痛·头部沉重感等症状。 4.其他:有时会出现全身疲倦、浮肿或者偶尔会伴有发热、心慌以及皮肤感觉异常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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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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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为尚未确立妊娠期间以及哺乳期间给药安全性的问题,所以,对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仅在被判断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条件下,可以服用。 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对哺乳期婴幼儿及小儿的给药安全性。 老年用药:一般来讲,因高龄患者生理功能(植物神经功能)低下,应在密切观察患者状态的情况下,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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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
适用于腰痛症、颈肩腕综合征、肩周炎和变形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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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用剂量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剂量加大至6mg/kg时,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增加,主要为周围神经炎及肝脏毒性,加用维生素B6虽可减少毒性反应,但也可影响疗效。 1、肝脏毒性:本品可引起轻度一过性肝损害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及黄疸等,发生率约为10%-20%。肝脏毒性与本品的代谢产物乙酰肼有关,快乙酰化者乙酰肼在肝脏积聚增多,故易引起肝损害。服药期间饮酒可使肝损害增加。毒性反应表现为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 2、神经系统毒性:周围神经炎多见于慢乙酰化者,并与剂量有明显关系。较多患者表现为步态不稳、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疼痛。此种反应在铅中毒、动脉硬化、甲亢、糖尿病、酒精中毒、营养不良及孕妇等较易发生。其他毒性反应如兴奋、欣快感、失眠、丧失自主力、中毒性脑病或中毒性精神病则均属少见,视神经炎及萎缩等严重毒性反应偶有报道。 3、变态反应,包括发热、多形性皮疹、淋巴结病、脉管炎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如需再用,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 4、血液系统可有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 5、其他如口干、维生素B6缺乏症、高血糖症、代谢性酸中毒、内分泌功能障碍等偶有报道。 |
一、药理作用 1.镇痛作用 : (1)镇痛效果试验(小鼠): 本药在各种镇痛试验中均显示有轻度镇痛效果。同时在反复寒冷和应激负状态下的痛觉过敏状态可显示出显著的镇痛效果。 (2)生物体内镇痛机制的激活作用(小鼠): 本药的镇痛效果,是通过激活中枢神经系统镇痛机制中的下行性抑制系统来产生效果的。 1)通过SART应激负荷引起小鼠的痛觉阈逐渐减弱,5日后处于长期的痛觉过敏状态。对于该过敏状态连续服用本药,可出现用量依赖性改善。 2)SART应激负荷引起的痛觉过敏状态可通过给予单胺前体来抑制。另外,本药的痛觉过敏状态改善作用也可被单胺神经阻断剂所阻害。 3)本药的痛觉过敏改善作用,依照腹腔内给药[腰部蛛网膜下腔内给药[小脑延髓池内给药的顺序递增。也可因在下行性抑制系统的通过部位胸椎部切断传导而减弱。 4)本剂也可使下行性抑制系统的五羟色胺神经元的起始部(延髓正中缝核)的功能低下得以恢复正常。此外,本品的镇痛作用也未见受到纳洛酮的拮抗,所以激活下行性抑制系统的作用是与多肽无关的。 2.其它的镇痛相关作用 (1)对于患有疼痛性疾病的患者可通过改善其局部循环障碍而改善患部的皮肤温度低下(温度记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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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精神病、癫痫、肝功能损害及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本品或剂量酌减。 2、本品与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存在交叉过敏。 3、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4、肾功能减退但血肌酐值低于6mg/100ml者,异烟肼的用量勿需减少。如肾功能减退严重或患者系慢乙酰化者则需减量,以异烟肼服用后24小时的血药浓度不超过1mg/L为宜。在无尿患者中异烟肼的剂量可减为常用量的一半。 5、肝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 6、用药前、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包括血清胆红素、AST,ALT,疗程中密切注意有无肝炎的前驱症状,一旦出现肝毒性的症状及体征时应即停药,必须待肝炎的症状、体征完全消失后方可重新应用本品,此时必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剂量,如有任何肝毒性表现应即停药。 7、异烟肼结构与维生素B6相似,大剂量应用时,可使维生素B6大量随尿排出,抑制脑内谷氨酸脱羧变成γ-氨酪酸而导致惊厥,同时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系统的多发性病变。因此成人每日同时口服维生素B650-100mg有助于防止或减轻周围神经炎及(或)维生素B6缺乏症状。如出现轻度手脚发麻、头晕,可服用维生素B1或B6,若重度者或有呕血现象,应立即停药。 8、慢乙酰化患者较易产生不良反应,故宜用较低剂量。 9、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用硫酸酮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结果。本品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导致胎儿血药浓度高于母体血药浓度。大鼠和家兔实验证实异烟肼可引起死胎,在人类中虽未证实有问题,但孕妇应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可达12mg/L,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如用药则宜停止哺乳。 11、儿童用药:新生儿肝脏乙酰化能力较差,本品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新生儿用药时应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12、老年用药:50岁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发生率较高,故老年人接受异烟肼治疗时更需密切注意肝功能的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同时酌情使用保肝制剂。 13、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的表现:除上述不良反应外,主要表现为抽搐、神志不清、昏迷等,处理不及时还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2)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①停药。 ②保持呼吸道通畅。 ③采用短效巴比妥制剂和维生素B6静脉内给药。维生素B6剂量为每1mg异烟肼用1mg维生素B6,如服用异烟肼的剂量不明,可给予维生素B65g,每30分钟一次,直至抽搐停止,患者恢复清醒。继以洗胃,洗胃应在服用本品后的2-3小时内进行。 ④立即抽血测定血气、电解质、尿素氮、血糖等。 ⑤立即静脉给予碳酸氢钠,纠正代谢性酸中毒,需要时重复给予。 ⑥采用渗透性利尿药,并在临床症状已改善后继续应用,促进异烟肼排泄,预防中毒症状复发。 ⑦严重中毒患者应及早配血,做好血液透析的准备,不能进行血液透析时,可进行腹膜透析,同时合用利尿剂。 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缺氧、低血压及吸入性肺炎。 |
1.服用时: ①本药应直接吞服,请勿咀嚼。 ②本药外表施有薄膜涂层,故应避免将之粉碎混合。 2.给予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在服用PTP包装的药剂时,应先从PTP塑板中取出药片再服用。[曾有报告,由于误服PTP塑板而造成硬的锐角部刺入食道粘膜,甚至造成穿孔而引起纵膈感染等严重的并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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