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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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立哌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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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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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711 |
国药准字H2006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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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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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国内极少肌内注射,一般在强化期或对于重症或不能口服用药的病人采用静脉滴注的方法,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1)成人一日0.3-0.4g或5-10mg/kg;儿童每日按体重10-15mg/kg,一日不超过0.3g。 (2)急性粟粒型肺结核或结核性脑膜炎患者,成人一日10-15mg/kg,每日不超过0.9g。 (3)采用间歇疗法时,成人每次0.6-0.8g,每周2-3次。 2、局部用药 (1)雾化吸入:每次0.1-0.2g,每日2次。 (2)局部注射(胸膜腔、腹腔或椎管内),每次50-200mg。 |
成人:口服,每日一次。常用量:阿立哌唑的推荐起始剂量和治疗剂量是10或15mg/天,不受进食影响。系统评估显示阿立哌唑的临床有效剂量范围为10-30mg/天。高剂量的疗效并不优于10mg或15mg/天的低剂量。用药2周内(药物达稳态所需时间)不应增加剂量,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但加药速度不宜过快。 特殊人群的剂量:一般不需要根据年龄、性别、种族或肾、肝功能损害情况调整剂量。同时服用CYPA抑制剂的剂量调整:当同时服用酮康唑时,应将阿立哌唑的剂量减至常用量的一半。停用CYP3A4抑制剂时,应增加阿立哌唑的剂量。同时服用CYP2D6抑制剂的剂量调整:当同时服用CYP2D6抑制剂(例如奎尼丁、氟西汀或帕罗西汀)时,应将阿立哌唑的剂量至少减至其常用量的一半。停用CYP2D6抑制剂时,应增加阿立哌唑的剂量。同时服用CYP3A4诱导剂的剂量调整:当同时服用CYP3A4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时,阿立哌唑的剂量应加倍(至20或30mg)。追加剂量应建立在临床评估基础之上。当停用卡马西平时,阿立哌唑的剂量应降至10-15mg。从服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时:尚未系统评估精神分裂症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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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在7951例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躁狂发作和阿尔茨海默性痴呆患者参加的多剂量,上市前临床试验中评价了阿立哌唑的安全性;其中暴露量约为5235个病例年。总计2280例阿立哌唑服用者至少治疗了180天,1558例阿立哌唑治疗者至少治疗了1年。阿立哌唑治疗的条件和疗程包括(类别有重叠)双盲,对照和非对照开放试验,住院和门诊患者的试验,固定剂量和可变剂量的试验,以及短期和长期药物试验。在服药期间的不良事件通过自发性报告,以及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体重,实验室分析和心电图(ECG)的结果获得。不良事件发生率是指治疗中至少经历过一次所属类别不良事件病例的比例。某一事件如为首次出现,或在接受治疗时比基线评价恶化,即认为该事件是由治疗引起的。没有考虑通过研究者评估因果关系来选择不良事件,即全部报告的不良事件都被纳入统计。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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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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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怀孕妇女中进行适当的并且控制良好的研究。怀孕妇女服用阿立哌唑是否会引起胎儿损害或影响生殖能力,尚不清楚。对于孕妇,只有当对胎儿的潜在利益高于潜在危险时,才可以使用。阿立哌唑对人类阵痛和分娩的影响尚不清楚。阿立哌唑可分泌到哺乳期大鼠的乳汁中。阿立哌唑及其代谢物是否分泌到人乳汁中,尚不清楚。建议服用阿立哌唑的妇女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在上市前临床试验中接受阿立哌唑治疗的7,951例患者中,991例(12%)年龄≥65岁,789例(10%)年龄≥75岁。991例患者中的大多数(88%)被诊断为阿尔茨海默性痴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障碍躁狂发作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未录入足够的年龄在65岁或65岁以上的病例,以至不能确定老年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是否不同于年轻受试者。年龄对单剂量15mg阿立哌唑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与年轻成人(18~64岁)受试者比较,老年受试者(≥65岁)的阿立哌唑清除率降低20%,但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人口药代动力学分析中没有显示年龄的影响。对老年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精神病患者的研究提示,与年轻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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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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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用剂量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剂量加大至6mg/kg时,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增加,主要为周围神经炎及肝脏毒性,加用维生素B6虽可减少毒性反应,但也可影响疗效。 1、肝脏毒性:本品可引起轻度一过性肝损害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及黄疸等,发生率约为10%-20%。肝脏毒性与本品的代谢产物乙酰肼有关,快乙酰化者乙酰肼在肝脏积聚增多,故易引起肝损害。服药期间饮酒可使肝损害增加。毒性反应表现为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 2、神经系统毒性:周围神经炎多见于慢乙酰化者,并与剂量有明显关系。较多患者表现为步态不稳、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疼痛。此种反应在铅中毒、动脉硬化、甲亢、糖尿病、酒精中毒、营养不良及孕妇等较易发生。其他毒性反应如兴奋、欣快感、失眠、丧失自主力、中毒性脑病或中毒性精神病则均属少见,视神经炎及萎缩等严重毒性反应偶有报道。 3、变态反应,包括发热、多形性皮疹、淋巴结病、脉管炎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如需再用,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 4、血液系统可有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 5、其他如口干、维生素B6缺乏症、高血糖症、代谢性酸中毒、内分泌功能障碍等偶有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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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精神病、癫痫、肝功能损害及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本品或剂量酌减。 2、本品与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存在交叉过敏。 3、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4、肾功能减退但血肌酐值低于6mg/100ml者,异烟肼的用量勿需减少。如肾功能减退严重或患者系慢乙酰化者则需减量,以异烟肼服用后24小时的血药浓度不超过1mg/L为宜。在无尿患者中异烟肼的剂量可减为常用量的一半。 5、肝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 6、用药前、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包括血清胆红素、AST,ALT,疗程中密切注意有无肝炎的前驱症状,一旦出现肝毒性的症状及体征时应即停药,必须待肝炎的症状、体征完全消失后方可重新应用本品,此时必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剂量,如有任何肝毒性表现应即停药。 7、异烟肼结构与维生素B6相似,大剂量应用时,可使维生素B6大量随尿排出,抑制脑内谷氨酸脱羧变成γ-氨酪酸而导致惊厥,同时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系统的多发性病变。因此成人每日同时口服维生素B650-100mg有助于防止或减轻周围神经炎及(或)维生素B6缺乏症状。如出现轻度手脚发麻、头晕,可服用维生素B1或B6,若重度者或有呕血现象,应立即停药。 8、慢乙酰化患者较易产生不良反应,故宜用较低剂量。 9、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用硫酸酮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结果。本品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导致胎儿血药浓度高于母体血药浓度。大鼠和家兔实验证实异烟肼可引起死胎,在人类中虽未证实有问题,但孕妇应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可达12mg/L,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如用药则宜停止哺乳。 11、儿童用药:新生儿肝脏乙酰化能力较差,本品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新生儿用药时应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12、老年用药:50岁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发生率较高,故老年人接受异烟肼治疗时更需密切注意肝功能的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同时酌情使用保肝制剂。 13、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的表现:除上述不良反应外,主要表现为抽搐、神志不清、昏迷等,处理不及时还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2)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①停药。 ②保持呼吸道通畅。 ③采用短效巴比妥制剂和维生素B6静脉内给药。维生素B6剂量为每1mg异烟肼用1mg维生素B6,如服用异烟肼的剂量不明,可给予维生素B65g,每30分钟一次,直至抽搐停止,患者恢复清醒。继以洗胃,洗胃应在服用本品后的2-3小时内进行。 ④立即抽血测定血气、电解质、尿素氮、血糖等。 ⑤立即静脉给予碳酸氢钠,纠正代谢性酸中毒,需要时重复给予。 ⑥采用渗透性利尿药,并在临床症状已改善后继续应用,促进异烟肼排泄,预防中毒症状复发。 ⑦严重中毒患者应及早配血,做好血液透析的准备,不能进行血液透析时,可进行腹膜透析,同时合用利尿剂。 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缺氧、低血压及吸入性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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