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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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别嗄醇100mg-苯溴马隆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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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世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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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711 |
国药准字H20094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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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
1.各型病理性血尿酸升高(高尿酸血症),血尿酸值高于7.5mg/100ml,控制饮食而不能降低者。2.因尿酸升高而引起的临床并发症,特别是有症状的痛风。3.各种可致血尿酸升高的疾病(继发性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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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国内极少肌内注射,一般在强化期或对于重症或不能口服用药的病人采用静脉滴注的方法,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1)成人一日0.3-0.4g或5-10mg/kg;儿童每日按体重10-15mg/kg,一日不超过0.3g。 (2)急性粟粒型肺结核或结核性脑膜炎患者,成人一日10-15mg/kg,每日不超过0.9g。 (3)采用间歇疗法时,成人每次0.6-0.8g,每周2-3次。 2、局部用药 (1)雾化吸入:每次0.1-0.2g,每日2次。 (2)局部注射(胸膜腔、腹腔或椎管内),每次50-200mg。 |
原则上以低剂量开始治疗, 成人一般剂量建议为每81次每次1片,饭后服用(不得咬碎药片)。当血浆尿酸有明显升高时可暂时增大剂量最高剂量至每日2-3次,每次1片。服药期间每日饮水量不少于2000ml。对有肾结石形成倾向及肾功能不正常,血清肌酐值高于1.5mg/100ml或肾小球滤过率低于40ml/分钟者建义以单纯的别嘌呤醇制剂代替本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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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在开始治疗时,由于尿酸石溶解,可能出现痛风急性发作。 2.苯溴马隆可使尿酸排泄增高,可能出现尿酸结晶或结石在肾及尿路中形成。 3.偶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纳差、胃饱胀感和腹泻。 4.偶见皮疹及瘙痒等皮肤反应。 5.罕见头晕,头痛。 6.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不减量使用,可能出现血管炎并伴有皮肤和肾脏损害,可发现发热,肌肉、关节疼痛,过敏性肾或皮肤损害(如多型性红斑和LYELLS综合征),外周神经炎,血象改变,肝功能异常(如转氨酶和碱性科酸酶升高),结膜炎和脱发。 7.其它可见暂时性阳疲、尿急尿多、黄曛呤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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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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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和嘴乳期不宜使用本品。儿童用药:14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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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及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
1.各型病理性血尿酸升高(高尿酸血症),血尿酸值高于7.5mg/100ml,控制饮食而不能降低者。2.因尿酸升高而引起的临床并发症,特别是有症状的痛风。3.各种可致血尿酸升高的疾病(继发性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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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用剂量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剂量加大至6mg/kg时,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增加,主要为周围神经炎及肝脏毒性,加用维生素B6虽可减少毒性反应,但也可影响疗效。 1、肝脏毒性:本品可引起轻度一过性肝损害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及黄疸等,发生率约为10%-20%。肝脏毒性与本品的代谢产物乙酰肼有关,快乙酰化者乙酰肼在肝脏积聚增多,故易引起肝损害。服药期间饮酒可使肝损害增加。毒性反应表现为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 2、神经系统毒性:周围神经炎多见于慢乙酰化者,并与剂量有明显关系。较多患者表现为步态不稳、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疼痛。此种反应在铅中毒、动脉硬化、甲亢、糖尿病、酒精中毒、营养不良及孕妇等较易发生。其他毒性反应如兴奋、欣快感、失眠、丧失自主力、中毒性脑病或中毒性精神病则均属少见,视神经炎及萎缩等严重毒性反应偶有报道。 3、变态反应,包括发热、多形性皮疹、淋巴结病、脉管炎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如需再用,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 4、血液系统可有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 5、其他如口干、维生素B6缺乏症、高血糖症、代谢性酸中毒、内分泌功能障碍等偶有报道。 |
别嘌呤醇的作用机制是其结构类似次黄嘌岭遇过抑制黄嘌冷氧化酶,从而沮断次黄源岭向黄嘌岭、黄標呤向尿酸的代谢转化,而使尿酸生成减少,降低血中尿酸浓度,减少尿酸盐在骨、关节及肾胜的沉着,抑制痛风石和肾结石形成,并促进痛风石溶解;苯溴马隆为苯井呋哺衍生物,可抑制肾脏近曲小管对尿酸的重吸收,促进尿酸的排泄,从而降低血浆尿酸浓度。两者合用可使尿酸浓度大幅度下降因而可用于慢性痛风,原发性和继发生高尿酸血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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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精神病、癫痫、肝功能损害及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本品或剂量酌减。 2、本品与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存在交叉过敏。 3、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4、肾功能减退但血肌酐值低于6mg/100ml者,异烟肼的用量勿需减少。如肾功能减退严重或患者系慢乙酰化者则需减量,以异烟肼服用后24小时的血药浓度不超过1mg/L为宜。在无尿患者中异烟肼的剂量可减为常用量的一半。 5、肝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 6、用药前、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包括血清胆红素、AST,ALT,疗程中密切注意有无肝炎的前驱症状,一旦出现肝毒性的症状及体征时应即停药,必须待肝炎的症状、体征完全消失后方可重新应用本品,此时必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剂量,如有任何肝毒性表现应即停药。 7、异烟肼结构与维生素B6相似,大剂量应用时,可使维生素B6大量随尿排出,抑制脑内谷氨酸脱羧变成γ-氨酪酸而导致惊厥,同时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系统的多发性病变。因此成人每日同时口服维生素B650-100mg有助于防止或减轻周围神经炎及(或)维生素B6缺乏症状。如出现轻度手脚发麻、头晕,可服用维生素B1或B6,若重度者或有呕血现象,应立即停药。 8、慢乙酰化患者较易产生不良反应,故宜用较低剂量。 9、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用硫酸酮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结果。本品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导致胎儿血药浓度高于母体血药浓度。大鼠和家兔实验证实异烟肼可引起死胎,在人类中虽未证实有问题,但孕妇应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可达12mg/L,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如用药则宜停止哺乳。 11、儿童用药:新生儿肝脏乙酰化能力较差,本品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新生儿用药时应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12、老年用药:50岁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发生率较高,故老年人接受异烟肼治疗时更需密切注意肝功能的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同时酌情使用保肝制剂。 13、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的表现:除上述不良反应外,主要表现为抽搐、神志不清、昏迷等,处理不及时还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2)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①停药。 ②保持呼吸道通畅。 ③采用短效巴比妥制剂和维生素B6静脉内给药。维生素B6剂量为每1mg异烟肼用1mg维生素B6,如服用异烟肼的剂量不明,可给予维生素B65g,每30分钟一次,直至抽搐停止,患者恢复清醒。继以洗胃,洗胃应在服用本品后的2-3小时内进行。 ④立即抽血测定血气、电解质、尿素氮、血糖等。 ⑤立即静脉给予碳酸氢钠,纠正代谢性酸中毒,需要时重复给予。 ⑥采用渗透性利尿药,并在临床症状已改善后继续应用,促进异烟肼排泄,预防中毒症状复发。 ⑦严重中毒患者应及早配血,做好血液透析的准备,不能进行血液透析时,可进行腹膜透析,同时合用利尿剂。 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缺氧、低血压及吸入性肺炎。 |
1.本品和乙醇有协同作用,能使神经系统反应迟钝。 2.本品可影响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尤其是与酒精同用时。 3.用药期间应饮用大量的水每天不少于200l最好能使尿液保持接近中性(PH为6.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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