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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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葡萄糖与氯化钠。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头孢吡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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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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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680 |
国药准字H2005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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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
本品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药。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菌药物,如甲硝唑进行初始治疗。一旦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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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应同时考虑葡萄糖和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葡萄糖的用法用量: (1)补充热能:患者因某些原因进食减少或不能进食时,一般可予10%-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并同时补充体液。葡萄糖用量根据所需热能计算。 (2)全静脉营养疗法:葡萄糖是此疗法最重要的能量供给物质。在非蛋白质热能中,葡萄糖与脂肪供给热量之比为2∶1。具体用量依临床热量需要量决定。根据补液量的需要,葡萄糖可配成25%-50%不同浓度,必要时加胰岛素,每5-1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单位。由于本品常应用高渗溶液,对静脉刺激性较大,并需输注脂肪乳剂,故一般选用较深部的大静脉,如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等。 (3)低血糖症:重者可先予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ml静脉注射。 (4)饥饿性酮症:严重者应用5%-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每日100g葡萄糖可基本控制病情。 (5)失水:等渗性失水给予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6)高钾血症:应用10%-25%注射液,每2-4g葡萄糖加1单位正规胰岛素输注,可降低血清钾浓度。但此疗法仅使细胞外钾离子进入细胞内,体内总钾含量不变。如不采取排钾措施,仍有再次出现高钾血症的可能。 (7)组织脱水:高渗溶液(一般采用50%葡萄糖注射液)快速静脉注射20-50ml。但作用短暂。临床上应注意防止高血糖,目前少用。用于调节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时,50%葡萄糖注射液20ml即10g葡萄糖可使1L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亦即透析液中葡萄糖浓度每升高1%,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 2、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所需补液量(L)=[血钠浓度(mmol/L)-142]×0.6×体重(kg)血钠浓度(mmol/L)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氯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氯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①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②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42%。 (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
本品可用于静脉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给药。 1、成人和16岁以上儿童或体重为40公斤以上儿童患者,可根据病情,每次1-2g。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 (1)轻中度尿路感染,每次0.5-1g,静脉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疗程7-10天。 (2)重度尿路感染,每次2g,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10天。 (3)对于严重感染并危及生命时,可以每8小时2g静脉滴注。 (4)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经验治疗,每次2g,每8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或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缓解。如发热缓解但中性粒细胞仍处于异常低水平,应重新评价有无继续使用抗生素治疗的必要。 2、2月龄至12岁儿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成人用量(即每次2克剂量)。 (1)体重超过40公斤的儿童剂量,可使用成人剂量。一般可每公斤体重40mg,每12小时静脉滴注,疗程7-14天。 ①对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儿童患者,可为每公斤体重50mg,每8小时一次,静脉滴注。 ②对儿童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经验治疗的常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50mg,每12小时一次(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治疗为每8小时一次),疗程与成人相同。 3、2月龄以下儿童治疗经验有限。可使用每公斤体重50mg的剂量。然而2月龄以上儿童患者的资料表明,每公斤30mg,每8或12小时一次对于1至2月龄儿童患者已经足够。对2月龄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应谨慎。 4、儿童深部肌肉注射的经验有限。 (1)对肝功能不全者,无调节本品剂量的必要。 (2)对肾功能不全病人,如肌酐清除率低于(含)60ml/min,则应调节本品用量,弥补这些病人减慢的肾清除速率。 5、血液透析患者在治疗第一天可给予负荷量1g,以后每天0.5g。透析日,头孢吡肟应在透析结束后使用。每天给药时间尽可能相同。 6、头孢吡肟治疗同时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在透析开始3小时,约68%的药物可被清除。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见上表。接受持续性腹膜透析患者应每隔48小时给予常规剂量。尚无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使用头孢吡肟的资料。但是,由于成人和儿童的头孢吡肟药代动力学相似,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头孢吡肟的用法与成人类似。 (1)静脉给药:由于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病例,应首选静脉给药。 (2)静脉滴注时,可将本品1-2g溶于50-100mg0.9%氯化钠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M/6乳酸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和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格林氏和5%葡萄糖注射液混合注射液中,药物浓度不应超过每毫升40mg。经约30分钟滴注完毕。 (3)肌肉内注射:肌肉注射时,本品0.5g应加1.5mg注射用溶液,或1克加3.0mg溶解后,经深部肌群(如臂肌群或外侧骨四头肌)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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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肾、心脏功能不全者禁用。 2、血浆蛋白过低者禁用。 3、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禁用。 4、高渗性脱水患者禁用。 5、高血糖非酮症高渗状态禁用。 |
本品禁用于对头孢吡肟或L-精氨酸,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素有即刻过敏反应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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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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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
本品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药。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菌药物,如甲硝唑进行初始治疗。一旦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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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输注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2、不适当地给予高渗氯化钠可致高钠血症。 3、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4、静脉炎:发生于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滴注时。改用大静脉滴注,静脉炎发生率下降。 5、高浓度溶液注射若外渗可致局部肿痛。 6、反应性低血糖:合并使用胰岛素过量,原有低血糖倾向及全静脉营养疗法突然停止时易发生。 7、高血糖非酮症昏迷:多见于糖尿病、应激状态、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尿毒症腹膜透析患者腹膜内给予高渗葡萄糖溶液及全静脉营养疗法时。 8、电解质紊乱:长期单纯补给葡萄糖时易出现低钾、低钠及低磷血症。 |
1、通常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多短暂,终止治疗少见。 (1)常见的与本品可能有关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腹泻,皮疹和注射局部反应,如静脉炎,注射部位疼痛和炎症。 (2)其他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过敏,瘙痒,发热,感觉异常和头痛。 (3)肾功能不全患者而未相应调整头孢吡肟剂量时,可引起脑病,肌痉挛,癫痫。 (4)如发生与治疗有关的癫痫,应停止用药,必要时,应进行抗惊厥治疗。 (5)本品治疗儿童脑膜炎患者,偶有惊厥、嗜睡、神经紧张和头痛,主要是脑膜炎引起,与本品无明显关系。 2、偶有肠炎(包括伪膜性肠炎)、口腔念珠菌感染报告。 3、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多为一过性,停药即可恢复,包括血清磷升高或减少,转氨酶(ALT和AST)升高,嗜酸性细胞增多,部分凝血酶原时间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肌酐、血钾、总胆红素升高,血钙降低,红细胞压积减少。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类似,也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的报道。 4、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还可引起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形性红斑,毒性表皮坏死,肾功能紊乱,毒性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肝功能紊乱(胆汁淤积)和血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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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 (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 (2)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 (3)高血压。 (4)低钾血症。 (5)老年人和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2、随访检查: (1)血清钠、钾、氯浓度。 (2)血液酸碱平衡指标。 (3)肾功能。 (4)血压和心肺功能。 3、分娩时注射过多葡萄糖可刺激胎儿胰岛素分泌,发生产后婴儿低血糖。 4、下列情况慎用: (1)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 (2)应激状态或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容易诱发高血糖。 (3)水肿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易致水潴留,应控制输液量。心功能不全者尤应控制滴速。 5、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药液混浊或有异物、袋身破裂、封口渗漏等,切勿使用,以策安全。 6、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注意。 8、儿童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9、老年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10、药物过量:可致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并能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
1、使用本品前,应该确定患者是否有头孢吡肟、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史。对于任何有过敏,特别是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 2、广谱抗菌药可诱发伪膜性肠炎。在用本品治疗期间患者出现腹泻时应考虑伪膜性肠炎发生的可能性。对轻度肠炎病例,仅停用药物即可;中、重度病例需进行特殊治疗。有胃肠道疾患,尤其是肠炎患者应谨慎处方头孢吡肟。 3、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类似,头孢吡肟可能会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对于存在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危险因素的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以及延长抗菌治疗的患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必要时给予外源性维生素K。 4、本品所含精氨酸在所用剂量为最大推荐剂量的33倍时会引起葡萄糖代谢紊乱和一过性血钾升高。较低剂量时精氨酸的影响尚不明确。 5、对肾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60ml/min)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或给药间歇时间。 6、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或强效利尿剂合用时,应加强临床观察,并监测肾功能,避免引发氨基糖苷类药物的肾毒性或耳毒性作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生殖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表明头孢吡肟无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尚无本品用于孕妇和分娩时妇女的足够和有良好对照的临床资料。因此,本品用于孕妇应谨慎。头孢吡肟在人乳汁中有极少量排出(浓度约0.5µg/ml)。头孢吡肟用于哺乳期妇女应谨慎。 8、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9、老年用药: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使用一般推荐剂量,其疗效和安全性与其他成年患者相似,肾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计划。 10、药物过量:用药过量患者,应仔细观察并使用支持疗法,并用血液透析治疗促进药物的排除,而不宜采用腹膜透析。在血透开始的3个小时内,体内68%的头孢吡肟可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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