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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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葡萄糖与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齐多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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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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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680 |
国药准字H20123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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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
齐多夫定片/齐多夫定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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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应同时考虑葡萄糖和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葡萄糖的用法用量: (1)补充热能:患者因某些原因进食减少或不能进食时,一般可予10%-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并同时补充体液。葡萄糖用量根据所需热能计算。 (2)全静脉营养疗法:葡萄糖是此疗法最重要的能量供给物质。在非蛋白质热能中,葡萄糖与脂肪供给热量之比为2∶1。具体用量依临床热量需要量决定。根据补液量的需要,葡萄糖可配成25%-50%不同浓度,必要时加胰岛素,每5-1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单位。由于本品常应用高渗溶液,对静脉刺激性较大,并需输注脂肪乳剂,故一般选用较深部的大静脉,如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等。 (3)低血糖症:重者可先予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ml静脉注射。 (4)饥饿性酮症:严重者应用5%-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每日100g葡萄糖可基本控制病情。 (5)失水:等渗性失水给予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6)高钾血症:应用10%-25%注射液,每2-4g葡萄糖加1单位正规胰岛素输注,可降低血清钾浓度。但此疗法仅使细胞外钾离子进入细胞内,体内总钾含量不变。如不采取排钾措施,仍有再次出现高钾血症的可能。 (7)组织脱水:高渗溶液(一般采用50%葡萄糖注射液)快速静脉注射20-50ml。但作用短暂。临床上应注意防止高血糖,目前少用。用于调节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时,50%葡萄糖注射液20ml即10g葡萄糖可使1L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亦即透析液中葡萄糖浓度每升高1%,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 2、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所需补液量(L)=[血钠浓度(mmol/L)-142]×0.6×体重(kg)血钠浓度(mmol/L)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氯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氯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①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②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42%。 (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齐多夫定片/齐多夫定胶囊/齐多夫定口服溶液/注射用齐多夫定: 1、成人用药剂量口服:本品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的推荐剂量为每日500或600mg,分2-3次给药。另外,一些研究结果表明,每日1000mg,分次给药的方案是有效的。每日低于1000mg剂量的齐多夫定对HIV感染引起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是否有治疗及预防作用目前尚不清楚。 2、用于预防母—婴传播的剂量下列齐多夫定的剂量已证实有效:口服,本品用于妊娠妇女(孕周>14周)的推荐剂量是每日500mg(每次100mg,每日五次)至开始分娩。在生产期间齐多夫定需静脉给药2mg/kg,给药时间为1小时以上。随后继续静脉注射1mg/kg/每小时至脐带结扎。 3、新生儿:应按2mg/kg的剂量给予齐多夫定口服液。每6小时服药一次。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并持续服至6周。不能口服的婴儿应静给予齐多夫定1.5mg/kg,每6小时给药一次,每次给药时间大于30分钟。 4、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患者的剂量调整:对于血红蛋白水平降至7.5g/dl(4.65mmol/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降至0.75109-1.0109/1的患者,应减少齐多夫定的用量或中止齐多夫定的治疗。 5、肾功能损害者的用药剂量:与健康人相比,晚期肾衰患者齐多夫定的血浆峰浓度高出50%,系统暴露(以齐多夫定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表示)增加100%,而半衰期无明显改变。肾功能的衰竭主要引起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贮积,该代谢物无毒性作用。晚期肾衰患者每日使用300-400mg为合适的剂量。治疗中应根据患者的血液学参数及临床反应调整剂量。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对齐多夫定的排泄无明显影响,而其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排泄增加。对于进行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的晚期肾病患者,推荐剂量为每6-8小时100mg。 6、肝功能受损者的用药剂量:从肝硬化患者中得到的资料表明,肝功能受损患者由于葡糖醛酸化作用的减弱而引起齐多夫定的蓄积。肝功能受损患者须进行剂量调整,但因资料有限,目前尚无理想的推荐方案。如果无法监测齐多夫定的血浆浓度,医师应特别注意患者有无不耐受的征象,并适当调整和/或延长用药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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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肾、心脏功能不全者禁用。 2、血浆蛋白过低者禁用。 3、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禁用。 4、高渗性脱水患者禁用。 5、高血糖非酮症高渗状态禁用。 |
1、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齐多夫定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本品禁用于中性粒细胞计数异常低下(0.75×109/L)者或血红蛋白水平异常低下(7.5g/dl或4.65mmol/L)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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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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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
齐多夫定片/齐多夫定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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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输注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2、不适当地给予高渗氯化钠可致高钠血症。 3、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4、静脉炎:发生于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滴注时。改用大静脉滴注,静脉炎发生率下降。 5、高浓度溶液注射若外渗可致局部肿痛。 6、反应性低血糖:合并使用胰岛素过量,原有低血糖倾向及全静脉营养疗法突然停止时易发生。 7、高血糖非酮症昏迷:多见于糖尿病、应激状态、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尿毒症腹膜透析患者腹膜内给予高渗葡萄糖溶液及全静脉营养疗法时。 8、电解质紊乱:长期单纯补给葡萄糖时易出现低钾、低钠及低磷血症。 |
1、成人最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症(必要时输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白细胞减少。当高剂量用药(1200-1500mg/天)或晚期HIV惠者(尤其是治疗前骨髓储量少的患者),特别是CD4+细胞数低于100/mm3惠着易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必要时减少用药量或停止治疗(参照用法用量)用本品治疗前嗜中性粒细胞数、血红蛋白和血清中维生素B,低的患者,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的惠着(都照药物相互作用)。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生率增加。大规模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其他不反应包括恶心电吐厌食、腹痛、头痛、皮疹、低热、肌痛、异感症、失眠不适、虚弱、消化不良。其中恶心是应用齐多夫定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其他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报道的并非均比安性高。晚期HIV患者用本品治疗时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严重头痛、肌痛、失眠。早期HIV患者用本品治疗时常见的不庭反应有呕吐、厌食、不适或虚弱。其他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嗜睡、腹泻、头晕、多汗、呼吸困难、肠胃胀气,味觉异常、胸痛、智力下降、焦虑、尿频、抑郁症、全身疼痛、寒战、咳嗽,荨麻疹、 瘙痒和流感样综合症。这些不良反应和其他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安慰剂组和治疗组相似。安慰剂对照研究和开放研究表明服用本品几周后恶心相其他常见不庭反应发生率都会降低服用本品的患者有可能出现下列事件,肌病,各类血细胞减少伴随骨能再生不良和单血小板减少绽, 乳酸中毒,肝病如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的肝肿大;血中肝酶浓度和胆红素开高,胰腺炎,指甲、皮肤和口腔钻膜色素沉档。上述症状可能是疾病发腿的表现也可能是展用本品出现的不良反应。上述症状和应用本品治疗也许本品之间的关系很难判定,特别是晚期HIV病患者应用本品治疗时如果病状严重,减少业物停本品行有中行年系统表品有全面的益处。在开放试验中报道有患者出现惊厥和其他脑病。很难判定这些事件和使用本品之间的关系,重要证据表明本品对HIV有关的神经系统紊乱有全面的益处。 2、儿童:因缺乏安慰剂对照,感染HIV的儿童患者的不良反应资料仅限于开放研究,同成年人一样,最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症(必要时输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白细胞减少症。必要时调整剂量(参照用法用量)。儿童应用本品的不良反应和成人应用本品的不良反应相似。 3、联合用药的不良反应:本品的HIVID联合用药的安全性资料有限,医师应全面掌握HIVID性质和有关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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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 (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 (2)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 (3)高血压。 (4)低钾血症。 (5)老年人和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2、随访检查: (1)血清钠、钾、氯浓度。 (2)血液酸碱平衡指标。 (3)肾功能。 (4)血压和心肺功能。 3、分娩时注射过多葡萄糖可刺激胎儿胰岛素分泌,发生产后婴儿低血糖。 4、下列情况慎用: (1)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 (2)应激状态或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容易诱发高血糖。 (3)水肿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易致水潴留,应控制输液量。心功能不全者尤应控制滴速。 5、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药液混浊或有异物、袋身破裂、封口渗漏等,切勿使用,以策安全。 6、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注意。 8、儿童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9、老年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10、药物过量:可致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并能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
1、应提醒患者注意其同时应用的其它药物的不良反应。 2、应告诫患者该药尚未被证明能预防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的传播。 3、齐多夫定不能治愈HIV感染,患者仍存在着与免疫抑制相关疾患的危险,如条件致病菌所致感染及恶性肿瘤等。虽然有实验数据表明齐多夫定可减少条件致病菌感染及恶性肿瘤(包括淋巴瘤)的发生机率,但证据尚不够充分。对于HIV感染晚期患者,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组与未接受治疗组患淋巴瘤的机率是相同的。对于长期接受齐多夫多定治疗的早期HIV感染患者,其患淋巴瘤的机率尚不清楚。应提醒那些在怀孕期间使用齐多夫定预防HIV的母婴传播,尽管进行了治疗,但在某些病例中仍有发生母婴传播的可能。 4、血液学不良反应: (1)对于晚期HIV感染患者,接受齐多夫定治疗会出现贫血(通常于用药6周后出现,少数病例出现较早),中性粒细胞减少(通常于用药4周后出现,有时出现较早)及白细胞减少(通常继发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这些现象常见于高剂量(1200-1500mg/日)和治疗前骨髓功能储备不好的患者,特别是对于晚期HIV患者。应仔细监测血液学参数。 (2)对于晚期HIV病患者,建议治疗开始后的3个月内,至少每2周查一次血常规,以后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于先前骨髓储备量少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小心,起始剂量应降低。 (3)对于早期HIV感染患者(通常骨髓功能储备较好),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根据患者的整体情况,可适当降低血常规的监测频率,例如可每1-3月一次。如果血红蛋白低于7.5g/dl(4.65mmol/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低至0.75×109-1.0×109/L,则应减少每日剂量直至有骨髓恢复的迹象;否则,应停止用药(2-4周)以促进骨髓恢复。通常在减少用药剂量两周内,骨髓得到恢复。对于出现重症贫血的患者,在进行剂量调整的同时,应予以输血治疗。 5、乳酸酸中毒及重度脂肪肝:有报道单独或联合应用抗逆转录病毒核苷酸类似物治疗HIV感染,包括齐多夫定,会出现乳酸酸中毒及重度脂肪肝等可危及生命的严重不良反应。大多数病例出现于女性患者。对于任何接受齐多夫定的患者均应给予上述警告,特别是具肝脏疾患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对于在用齐多夫定治疗的患者,如在临床上或试验室检查中出现乳酸酸中毒或肝毒的征象,则应停止用药。 6、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目前尚无齐多夫定对驾驶及操作能力影响的研究报道。从该药的药理学特性无法进一步推测该药对上述行为的影响。然而,当评估患者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时,应虑及患者临床状况及齐多夫定的不良反应。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 ①研究证实,对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给予齐多夫定,且继对她们的婴儿治疗可显著的降低母-婴HIV传播(感染率安慰剂组23%,齐多夫定组8%)。在怀孕14周至34周期间开始口服齐多夫定并持续至分娩开始。分娩过程中静脉给药。新生儿口服齐多夫定口服溶液至出生后6周。不能口服的新生儿静脉给药。在1998年泰国疾病控制中心的研究中,只使用齐多夫定口服治疗,从怀孕36周开始至分娩完成。显著地降低了母-婴HIV传播(安慰剂:齐多夫定为19%:9%)。本研究中心无母乳喂养的婴儿。 ②对于胎儿和婴儿暴露于齐多夫定的远期后果尚不清楚。动物致癌/变异研究发现对人类致癌的危险不能排除。这些发现与暴露于齐多夫定治疗的感染和未感染婴儿的相关性还不清楚。然而妊娠妇女在考虑妊娠期使用齐多夫定时应了解这些发现。 (2)哺乳期妇女:一些健康专家建议HIV感染的妇女不要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以防HIV的传播。HIV妇女口服200mg单剂量齐多夫定后,齐多夫定在人乳和血浆中的平均浓度相似。因此,由于药物和病毒均在母乳中出现,故建议服用齐多夫定的妇女不要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 8、儿童用药 (1)3-12个月:婴儿因不能吞服本品,可服用齐多夫定口服溶液。3个月以上的儿童,推荐初始剂量为360mg-480mg/m2,分3或4次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对于小于720mg/m2(每6小时180mg/m2)的给药剂量是否对HIV感染引起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是否有治疗及预防作用目前尚不清楚。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每6小时200mg。 (2)小于3个月:有限的数据还不能提供推荐的剂量。 9、老年用药:尚未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进行研究,目前尚无资料可以借鉴。但是对于老年患者,因出现与年龄相关的肾功能下降和血液学参数的改变等,建议在使用齐多夫定前和使用过程中,对病人进行相应的检查。 10、药物过量: (1)症状和体征:无论对于成人还是儿童,关于短期过量服用齐多夫定临床表现的报道尚不多见,除了出现如疲劳、头痛、恶心以及偶尔报告的血液学紊乱等不良反应外,有报告曾有一位病人过大剂量服用齐多夫定,血液中齐多夫定水平超过普通治疗剂量的16倍,但未出现短期的临床、生化或血液学上的后遗症。 (2)治疗:对于患者应密切观察有无中毒征象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无助于加快齐多夫定的清除,但可加快其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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