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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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葡萄糖与氯化钠。 |
本品活性成份:美阿沙坦钾。 化学名称:(5-甲基-2-氧代-1,3-二氧环戊烯-4-基)甲基2-乙氧基-1-{[2'-(5-氧代-4,5-二氢-1,2,4-噁二唑-3-基)联苯-4-基]甲基}-1H-苯并咪唑-7-羧酸酯钾盐 分子式:C30H23KN4O8 分子量:60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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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长征富民药业铜陵有限公司 |
TakedaIreland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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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680 |
国药准字HJ20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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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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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应同时考虑葡萄糖和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葡萄糖的用法用量: (1)补充热能:患者因某些原因进食减少或不能进食时,一般可予10%-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并同时补充体液。葡萄糖用量根据所需热能计算。 (2)全静脉营养疗法:葡萄糖是此疗法最重要的能量供给物质。在非蛋白质热能中,葡萄糖与脂肪供给热量之比为2∶1。具体用量依临床热量需要量决定。根据补液量的需要,葡萄糖可配成25%-50%不同浓度,必要时加胰岛素,每5-1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单位。由于本品常应用高渗溶液,对静脉刺激性较大,并需输注脂肪乳剂,故一般选用较深部的大静脉,如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等。 (3)低血糖症:重者可先予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ml静脉注射。 (4)饥饿性酮症:严重者应用5%-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每日100g葡萄糖可基本控制病情。 (5)失水:等渗性失水给予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6)高钾血症:应用10%-25%注射液,每2-4g葡萄糖加1单位正规胰岛素输注,可降低血清钾浓度。但此疗法仅使细胞外钾离子进入细胞内,体内总钾含量不变。如不采取排钾措施,仍有再次出现高钾血症的可能。 (7)组织脱水:高渗溶液(一般采用50%葡萄糖注射液)快速静脉注射20-50ml。但作用短暂。临床上应注意防止高血糖,目前少用。用于调节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时,50%葡萄糖注射液20ml即10g葡萄糖可使1L腹膜透析液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亦即透析液中葡萄糖浓度每升高1%,渗透压提高55mOsm/kgH2O。 2、氯化钠的用法用量: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所需补液量(L)=[血钠浓度(mmol/L)-142]×0.6×体重(kg)血钠浓度(mmol/L)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氯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氯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①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②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42%。 (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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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脑、肾、心脏功能不全者禁用。 2、血浆蛋白过低者禁用。 3、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禁用。 4、高渗性脱水患者禁用。 5、高血糖非酮症高渗状态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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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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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以及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糖尿病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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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输注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2、不适当地给予高渗氯化钠可致高钠血症。 3、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4、静脉炎:发生于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滴注时。改用大静脉滴注,静脉炎发生率下降。 5、高浓度溶液注射若外渗可致局部肿痛。 6、反应性低血糖:合并使用胰岛素过量,原有低血糖倾向及全静脉营养疗法突然停止时易发生。 7、高血糖非酮症昏迷:多见于糖尿病、应激状态、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尿毒症腹膜透析患者腹膜内给予高渗葡萄糖溶液及全静脉营养疗法时。 8、电解质紊乱:长期单纯补给葡萄糖时易出现低钾、低钠及低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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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 (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 (2)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 (3)高血压。 (4)低钾血症。 (5)老年人和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2、随访检查: (1)血清钠、钾、氯浓度。 (2)血液酸碱平衡指标。 (3)肾功能。 (4)血压和心肺功能。 3、分娩时注射过多葡萄糖可刺激胎儿胰岛素分泌,发生产后婴儿低血糖。 4、下列情况慎用: (1)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 (2)应激状态或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容易诱发高血糖。 (3)水肿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易致水潴留,应控制输液量。心功能不全者尤应控制滴速。 5、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药液混浊或有异物、袋身破裂、封口渗漏等,切勿使用,以策安全。 6、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注意。 8、儿童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9、老年用药: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10、药物过量:可致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并能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
(1)激活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对于血管张力和肾功能主要依赖于RAAS活性的患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肾功能损伤或肾动脉狭窄患者),接受影响该系统的药物治疗(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与急性低血压、氮质血症、少尿或罕见急性肾衰竭相关。使用本品无法排除类似影响的可能性。伴重度肾功能损伤、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肾动脉狭窄的高血压患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尚无本品用于这些患者的经验(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对于伴有缺血性心肌病或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患者而言,血压过度降低会导致心肌梗死或卒中。(2)RAAS双重阻断有证据表明,联合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或阿利吉仑可增加低血压、高钾血症和肾功能降低(包括急性肾衰竭)的风险。因此不推荐联合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或阿利吉仑以双重阻断RAAS(见【药物相互作用】)。如果认为双重阻断治疗是绝对必要的,必须在专家监督下进行,并对肾功能、电解质和血压进行密切监测。在糖尿病肾病患者中不能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3)肾移植目前尚无在近期接受过肾移植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4)肝功能损伤由于在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建议对其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将20mg作为起始剂量(见【药代动力学】)。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研究本品,因此不推荐该人群使用本品。(5)血容量和/或盐不足患者的低血压对于伴有明显血容量和/或盐不足的患者(如伴有呕吐、腹泻或服用高剂量利尿剂的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在给予本品前纠正血容量和/或盐不足,或在密切医疗监护下开始治疗,并考虑以20mg作为起始剂量。(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患者通常对通过抑制RAAS起作用的抗高血压药物无应答。因此,不推荐该类患者使用本品。(7)高钾血症基于影响RAAS的其他药物的使用经验,本品与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含钾盐替代品或其他可能使血钾水平升高的药物(如肝素)联合使用可能导致高血压患者的血钾水平升高(见【药物相互作用】)。在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糖尿病患者和/或伴有其他合并症的患者中,高钾血症(可能致死)风险升高。应酌情监测血钾水平。(8)主动脉瓣和二尖瓣狭窄、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患有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或肥厚梗阻型心肌病(HOCM)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谨慎。(9)妊娠期妊娠期不得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除非认为必须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否则计划妊娠的患者应换用其他已确定可在妊娠期安全使用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诊断为妊娠后,应立即停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若适用,应开始其他药物治疗(见【禁忌】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0)锂剂和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一样,不建议联合使用锂剂和本品(见【药物相互作用】)。(11)肾功能损伤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当本品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时,应考虑定期监测血钾和肌酐水平,监测肾功能损伤患者的肾功能恶化情况。在这些患者中应该仔细滴定本品,并全面监测血压。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更可能报告异常高的血清肌酐值。伴重度肾功能损伤和终末期肾病的高血压患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尚无本品用于这些患者的经验(见【警告和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血液透析无法将阿齐沙坦从体循环中清除。(12)肾动脉狭窄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肾功能可能恶化。其他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即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可能会增加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孤立肾伴动脉狭窄患者的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在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使用ACE抑制剂研究中,报告了血清肌酐或血尿素氮升高。在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中没有长期使用本品,但可能会有类似的结果。(13)黑人人群与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AT1)拮抗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相似,本品对黑人人群单药治疗的血压下降幅度较小,但无需调整剂量(见【临床试验】)。因此,可能需要更频繁地上调本品剂量和进行联合治疗,以控制患者血压。(14)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美阿沙坦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能力无影响或影响可忽略。然而应考虑偶尔可能会发生头晕或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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