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月经失调,如闭经和功能性子宫出血、黄体功能不足、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因黄体不足引起者)、经前期紧张综合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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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体酮。 |
马来酸氟伏沙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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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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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828 |
国药准字H20058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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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月经失调,如闭经和功能性子宫出血、黄体功能不足、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因黄体不足引起者)、经前期紧张综合症的治疗。 |
1、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2、强迫症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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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 1、先兆流产,一般10-20mg,用至疼痛及出血停止。 2、习惯性流产史者,自妊娠开始,一次10-20mg,每周2-3次。 3、经前期紧张综合症,在预计月经前12天注射10-20mg,连续10天。 4、闭经,在预计月经前8-10天,每日肌注10mg,共5天;或每日肌注20mg,3-4天。 5、功能性子宫出血,用于撤退性出血血色素低于7mg时,一日10mg,连用5天,或一日20mg,连续3-4天。 |
口服 抑郁症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及50mg或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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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使症状恶化)。 |
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 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 皮肤-多汗; 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 其它与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 出血性疾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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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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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马来酸氟伏沙明对繁殖能力的损害及致畸作用。但通常孕期应慎服任何药物。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少量排入乳汁,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因为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所以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人常规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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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月经失调,如闭经和功能性子宫出血、黄体功能不足、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因黄体不足引起者)、经前期紧张综合症的治疗。 |
1、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2、强迫症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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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偶见恶心、头晕及头痛、倦怠感、荨麻疹、乳房肿胀、长期连续应用可月经减少或闭经、肝功能异常、浮肿、体重增加等。 2、注射部位皮疹、瘙痒、疼痛、刺激、红肿,可形成局部硬结,严重者可发生局部无菌脓肿,也有人工性脂膜炎的病例报告。 |
马来酸氟伏沙明是作用于脑神经细胞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对非肾上腺素过程影响很小,同时受体结合实验表明,马来酸氟伏沙明对α-肾上腺素能、β-肾上腺素能、组胺、M-胆碱、多巴胺能或5-羟色胺受体几乎不具亲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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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病、心脏病水肿、高血压的患者慎用。 2、经前紧张症是否存在黄体酮缺乏尚无定论,故使用黄体酮治疗还有争议。 3、对早期流产以外的患者投药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属于黄体功能不全再使用。 4、本品如长期大剂量应用增加局部硬结风险,偶有发生局部无菌脓肿、人工性脂膜炎等严重的局部反应;通常形成的局部硬结、无菌脓肿的吸收恢复需较长时间。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抑郁症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 2、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见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 3、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 4、有报告应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 5、马来酸氟伏沙明在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健康志愿者,每天服用本品3片,对驾驶或机械操作没有影响。但有报告表明,用药后可能会出现困倦,驾驶与操作机器者应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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