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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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环磷腺苷葡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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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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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332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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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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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加入20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一次,一次60-180mg。 2、静脉推注:加入20-40ml2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日一次,一次90mg。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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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药物中任何一成份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茶碱同时静脉给药。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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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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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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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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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心悸、心慌、头晕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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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滴注不应太快,用量在150mg以上应在90分钟以上滴完。 2、如遇心悸、心慌,应停止用药,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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