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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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苦参素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杨凌华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51023380
国药准字H20030843
本品有降低血清转氨酶、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并使肝脏病变程度减轻的作用。
口服,每次0.3g (3粒),每日三次,疗程12周,遵医嘱。
个别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