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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色素C注射液

细胞色素C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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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色素C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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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细胞色素C注射液
细胞色素C注射液
太子金颗粒
太子金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细胞色素C。

太子参、枳实(炒)、砂仁、鸡内金(醋制)、山楂(炒焦)、鳖甲(醋刺)、穿山甲(制)。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0234

国药准字B201100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健脾和胃,消积增食。用于小儿乳食内滞所致厌食,消化不良,脘腹胀满,面色无华,形体消瘦,大便失调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1、成人: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15-30mg,每日30-60mg。静脉注射时,加25%葡萄糖注射液20ml混匀后缓慢注射。也可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儿童: (1)肌注:<1岁,每次1.5-7.5mg;1-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2)静注:<1岁,每次7.5mg;1-8岁,每次7.5mg-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3)静滴:<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口服。1~3岁一次1/3袋,3~6岁一次1~1.5袋,6~9岁一次1.5~3袋,9~12岁一次3~4.5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健脾和胃,消积增食。用于小儿乳食内滞所致厌食,消化不良,脘腹胀满,面色无华,形体消瘦,大便失调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也可因制剂不纯,混有热原而引起热原反应。

注意事项

1、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皮试划痕法系用0.03%溶液1滴,滴于前臂屈面皮肤上,用针在其上刺扎一下(单刺)或多下(多刺),至少量出血程度。皮内注射法系用0.03mg/ml溶液0.03-0.05ml皮内注射。均观察15-20分钟,单刺者局部红晕直径10mm以上或丘疹直径>7mm以上,多刺和皮内注射者红晕直径15mm以上或丘疹直径10mm以上为阳性。皮试阳性者禁用。 2、中止用药后再继续用药时,过敏反应尤易发生,须再做皮试,且应用用药量较小的皮内注射法。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