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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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细胞色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3-(对-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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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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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234 |
国药准字H1998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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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相,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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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15-30mg,每日30-60mg。静脉注射时,加25%葡萄糖注射液20ml混匀后缓慢注射。也可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儿童: (1)肌注:<1岁,每次1.5-7.5mg;1-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2)静注:<1岁,每次7.5mg;1-8岁,每次7.5mg-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3)静滴:<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20mg(2片),必要时可加至每天40mg(4片)。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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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失眠、乏力;少数病例可见焦虑、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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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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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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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相,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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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也可因制剂不纯,混有热原而引起热原反应。 |
盐酸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其能有效地抑制神经元从突触间隙中摄取5-羟色胺,增加间隙中可供实际利用的这种神经递质,从而改善情感状态,治疗抑郁性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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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皮试划痕法系用0.03%溶液1滴,滴于前臂屈面皮肤上,用针在其上刺扎一下(单刺)或多下(多刺),至少量出血程度。皮内注射法系用0.03mg/ml溶液0.03-0.05ml皮内注射。均观察15-20分钟,单刺者局部红晕直径10mm以上或丘疹直径>7mm以上,多刺和皮内注射者红晕直径15mm以上或丘疹直径10mm以上为阳性。皮试阳性者禁用。 2、中止用药后再继续用药时,过敏反应尤易发生,须再做皮试,且应用用药量较小的皮内注射法。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妊娠或哺乳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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