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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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细胞色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辅料:浓甘油、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苯扎氯铵(每ml中含苯扎氯铵0.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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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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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234 |
国药准字J2018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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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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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15-30mg,每日30-60mg。静脉注射时,加25%葡萄糖注射液20ml混匀后缓慢注射。也可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儿童: (1)肌注:<1岁,每次1.5-7.5mg;1-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2)静注:<1岁,每次7.5mg;1-8岁,每次7.5mg-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3)静滴:<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
通常,1次1滴,1天2次(早、晚)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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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册上市时:在共计639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16例(2.59)。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炎4件(0.63%)、眼剌激感4件(0.6396),结膜充血3件(0.47%6)等。再审查结束时:在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和特别调查(长期使用调查、春季卡他性病例调查)的共4255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43例(1.01%6)。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6件(0.38%)、眼睑炎9件(0.2196)、眼睑瘙痒感5件(0.129%)、眼分泌物5件(0.12%6)、结膜充血5件(0.12%6)等。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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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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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要在判断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使用(有关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婴幼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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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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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也可因制剂不纯,混有热原而引起热原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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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皮试划痕法系用0.03%溶液1滴,滴于前臂屈面皮肤上,用针在其上刺扎一下(单刺)或多下(多刺),至少量出血程度。皮内注射法系用0.03mg/ml溶液0.03-0.05ml皮内注射。均观察15-20分钟,单刺者局部红晕直径10mm以上或丘疹直径>7mm以上,多刺和皮内注射者红晕直径15mm以上或丘疹直径10mm以上为阳性。皮试阳性者禁用。 2、中止用药后再继续用药时,过敏反应尤易发生,须再做皮试,且应用用药量较小的皮内注射法。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 2.使用时:(1)滴眼时如眼药粘到眼睑皮肤等处时,清立马擦去。(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不要使容器的瓶口与眼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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