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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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细胞色素C。 |
熟地黄,地黄,鸡血藤,紫河车,骨碎补(盐水炙),漏芦, 丹参(酒炙),五味子(酒炙), 山药,郁金(醋炙),炙黄芪,牛膝,野菊花,茯苓,枸杞子,牡丹皮, 泽泻(盐炙), 肉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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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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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234 |
国药准字Z5102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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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补肾固齿,活血解毒。用于肾虚火旺所致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龈肿齿衄;慢性牙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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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15-30mg,每日30-60mg。静脉注射时,加25%葡萄糖注射液20ml混匀后缓慢注射。也可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儿童: (1)肌注:<1岁,每次1.5-7.5mg;1-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2)静注:<1岁,每次7.5mg;1-8岁,每次7.5mg-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3)静滴:<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
口服。一次4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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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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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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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补肾固齿,活血解毒。用于肾虚火旺所致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龈肿齿衄;慢性牙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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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也可因制剂不纯,混有热原而引起热原反应。 |
补肾固齿丸由熟地、紫河车、骨碎补、地黄、鸡血藤、山药、枸杞子、黄芪、丹参、郁金、五味子、茯苓、泽泻、牛膝、漏芦、牡丹皮、野菊花、肉桂组成。方中重用熟地滋养肝肾,填精益髓;紫河车滋补气血,益肝肾;骨碎补补肾健骨,行血止血;地黄滋阴养血,清热凉血;鸡血藤补血行血,通经活络,暖腰健骨;山药健脾胃,补肺肾;枸杞子补肝肾,润肺燥,强筋骨;炙黄芪补气健脾;丹参祛瘀生新,排脓止痛;郁金凉血破瘀;五味子益气生津;茯苓健脾渗湿;泽泻渗湿泄火;牛膝破血行瘀,引火下行;漏芦清热解毒,消痈排脓;牡丹皮清热凉血散瘀;野菊花清热解毒,消肿止痛;肉桂引火归源,活血通经。诸药合用,共奏补肾固齿、活血解毒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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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皮试划痕法系用0.03%溶液1滴,滴于前臂屈面皮肤上,用针在其上刺扎一下(单刺)或多下(多刺),至少量出血程度。皮内注射法系用0.03mg/ml溶液0.03-0.05ml皮内注射。均观察15-20分钟,单刺者局部红晕直径10mm以上或丘疹直径>7mm以上,多刺和皮内注射者红晕直径15mm以上或丘疹直径10mm以上为阳性。皮试阳性者禁用。 2、中止用药后再继续用药时,过敏反应尤易发生,须再做皮试,且应用用药量较小的皮内注射法。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不要吃过硬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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