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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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细胞色素C。 |
本品主要成分是氢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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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人人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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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234 |
国药准字H2004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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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黄褐斑、雀斑及炎症后色素沉着斑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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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15-30mg,每日30-60mg。静脉注射时,加25%葡萄糖注射液20ml混匀后缓慢注射。也可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儿童: (1)肌注:<1岁,每次1.5-7.5mg;1-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2)静注:<1岁,每次7.5mg;1-8岁,每次7.5mg-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3)静滴:<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
每天早晚各一次,适量外搽斑处,一般要搽数周,色素斑才会减轻;如果病变无改善仍应持续用药几周。当斑变颜色恢复至正常肤色时,应渐渐减少用药。用药时如治疗2个月后仍未出现去斑或色素变浅效果,应停用该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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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可见有烧灼感;偶见有局部过敏反应(如局部接触性皮炎),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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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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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黄褐斑、雀斑及炎症后色素沉着斑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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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也可因制剂不纯,混有热原而引起热原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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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皮试划痕法系用0.03%溶液1滴,滴于前臂屈面皮肤上,用针在其上刺扎一下(单刺)或多下(多刺),至少量出血程度。皮内注射法系用0.03mg/ml溶液0.03-0.05ml皮内注射。均观察15-20分钟,单刺者局部红晕直径10mm以上或丘疹直径>7mm以上,多刺和皮内注射者红晕直径15mm以上或丘疹直径10mm以上为阳性。皮试阳性者禁用。 2、中止用药后再继续用药时,过敏反应尤易发生,须再做皮试,且应用用药量较小的皮内注射法。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对其敏感性进行皮试,可在无损皮肤涂用24小时,如出现少量红斑,则不必禁用该药。但如用药部位出现瘙痒,水疱或特殊的炎症反应,则建议停用该药。 2.每次使用面积不宜过大。 3.不可用于眼部和伤口周围的斑变。 4.避免阳光照射,阳光照射过多会发生雀斑。 5.只可用于病变部位,勿涂抹于正常皮肤。 6.乳膏一旦变色,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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