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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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胞磷胆碱钠和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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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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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52 |
国药准字H13023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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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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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0.25-0.5g,每日1次,缓慢滴注。5-10日为一疗程。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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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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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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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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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全身:偶见发热、倦怠、过敏样反应,严重者有过敏性休克的报告。 2、心血管系统:偶见暂时性血压下降、心动过缓和心动过速。 3、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胃烧灼感、腹泻和肝功能异常。 4、呼吸系统:有发生过敏性哮喘的报告,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和喉水肿。 5、神经系统:偶见眩晕、震颤、头痛、失眠、兴奋、烦躁不安和痉挛。 6、皮肤五官:偶见皮疹及一过性复视。 |
1.药理头孢羟氨苄为第一代口服头孢菌素,对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属及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2.药理头孢羟氨苄属低毒。给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剂量未发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连续6个月,对各组织器官未产生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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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3、癫痫及低血压患者慎用。 4、本品为含钠制剂,请低钠者应用时注意。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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