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及心源性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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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磷腺苷。 |
缬沙坦。化学名称:(S)-N-戊酰基-N-{[2’-(1H-5-四唑基)-4-二苯基]-甲基}-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分子量:4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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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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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407 |
国药准字H2005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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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及心源性休克。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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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0mg,溶于2ml0.9%氯化钠注射液中,一日2次。 2、静脉注射,一次20mg,溶于20ml0.9%氯化钠注射液中推注,一日2次。 3、静脉滴注,本品40mg溶于25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1次。 4、冠心病以15日为一疗程,可连续应用2-3疗程;白血病以一个月为一疗程;银屑病以2-3周为一疗程,可延长使用到4-7周,每日用量可增加至60-80mg。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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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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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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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18岁以下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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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及心源性休克。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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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发热和皮疹。大剂量静脉注射(按体重每分钟达0.5mg/kg)时,可引起腹痛、头痛、肌痛、睾丸痛、背痛、四肢无力、恶心、手脚麻木、高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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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3、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4、老年用药:尚无本品在老年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5、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信息。 |
1. 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 2. 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血钾症。 3.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要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消除率﹤30ml/min)可能需减量。 4. 肝功能不全患者 不需要调整剂量,但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服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 健康人过量服用本品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可采用催吐、洗胃和其它支持疗法。缬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6. 与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类化合物合用时注意检查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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