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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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蒺藜(盐水炙)、菊花、地黄、当归、蔓荆子(微炒)、密蒙花、木贼、决明子(炒)、蝉蜕、黄连、黄芩、荆芥等2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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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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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41 |
国药准字Z610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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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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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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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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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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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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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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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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