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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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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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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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41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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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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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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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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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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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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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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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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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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