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盐酸洛美沙星 |
|
| 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41 |
国药准字H1098015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2.只限于滴眼用。3.不宜长期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