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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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枸橼酸、单糖浆、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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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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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41 |
国药准字Z2002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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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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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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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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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索现有文献,未发现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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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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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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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着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先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如有少量沉淀,请摇匀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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