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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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蛇胆汁。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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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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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39 |
国药准字H20093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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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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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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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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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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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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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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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致癌与致突变 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 2.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