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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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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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原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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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54 |
国药准字H20093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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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皮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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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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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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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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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皮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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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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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不推荐用于粘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应特别注意避免外接触到眼睛。2.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如:AIDS患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考虑口服给药。对此类患者,在任何感染进行治疗前应咨询医生。3.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4.涂药时需戴指套或手套。5.涂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需咨询医生。6.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