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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咽丸

清咽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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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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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咽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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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咽丸
清咽丸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主要成分

桔梗、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壳)、甘草、乌梅肉、青黛、硼砂(煅)、冰片。辅料为蜂蜜。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生产企业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207

国药准字B200207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或含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成分

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