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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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毫升含门冬氨酸7.8毫克、维生素B6,0.5毫克、甘草酸二钾1.0毫克、盐酸萘甲唑林0.03毫克、甲硫酸新斯的明0.0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1毫克。辅料为:薄荷脑、樟脑、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氯化钠、氢氧化钠。抑菌剂:三氯叔丁醇(每毫升含3毫升)。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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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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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8002 |
国药准字H1097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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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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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口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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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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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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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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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门冬氨酸、维生素B6在糖、蛋白质、脂肪代谢中起重要作用,可维持角膜与虹膜、睫状体的新陈代谢。甘草酸二钾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盐酸 萘甲唑林为血管收缩剂,可减轻炎症和充血。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缓解过敏反应症状。甲硫酸新斯的明为抗胆碱酯酶药,具有拟胆碱作用,可降低眼压,调 节视力以及解除眼肌疲劳。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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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眼用,切忌口服。 2.闭角型青光眼慎用。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 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情况,应停药就医。 5.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开启包装后应妥善使用与保存,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开盖一个月后不可再用。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