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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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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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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356

国药准字Z450210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20g,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