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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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托伐普坦。 |
丹参、发酵虫草菌粉、桃仁、松花粉、绞股蓝、五味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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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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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15 |
国药准字Z2002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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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有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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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通常的起始剂量是15mg,每日一次,餐前餐后服药均可。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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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偶见服后胃中有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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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对怀孕妇女使用托伐普坦片尚无足够且具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在动物试验中,发生了颚裂、短肢、小眼畸形、骨骼畸形、胎仔体重下降、骨化延迟、胚胎死亡。本品没有在孕妇中进行对照试验。对于孕妇能否使用托伐普坦,仅在判定治疗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后方可在孕期使用本品。本品对人体分娩、生产的影响尚不清楚。本品在乳汁中是否有分布尚不清楚。哺乳期大鼠经口给予托伐普坦时,托伐普坦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很多药物都可经人乳汁排泄,且托伐普坦可能会给乳幼儿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应根据需要决定母亲服用分托伐普坦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本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老年用药:在临床试验中所有接受托伐普坦片治疗的低血钠症患者中,42%的人年龄≥65岁,19%的患者年龄≥75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差别,且在其他临床经验中,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反应也没有不同,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年龄增加对托伐普坦血药浓度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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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有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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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试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四氯化碳加高脂饲料致大鼠肝纤维化的程度,抑制四氯化碳和D-半乳糖胺致大鼠血清丙氨酸氨基转换酶的升高。长期毒性试验显示,本品对大鼠连续灌胃给药6个月,2.30、0.37g/kg可降低大鼠的网织红细胞数,升高白细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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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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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热盛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