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肥胖症患者和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超重患者。本品通过通过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并结合低热量饮食控制肥胖;还可用于减少在体重降低后的反弹。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的体重指数(BMI)的界定需参考现行相关预防控制指南。在美国,本品适用于BMI≥30kg/㎡的肥胖症患者和BMI≥27kg/㎡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症)的超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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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利司他。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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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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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90 |
国药准字H43020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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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肥胖症患者和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超重患者。本品通过通过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并结合低热量饮食控制肥胖;还可用于减少在体重降低后的反弹。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的体重指数(BMI)的界定需参考现行相关预防控制指南。在美国,本品适用于BMI≥30kg/㎡的肥胖症患者和BMI≥27kg/㎡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症)的超重患者。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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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餐时或餐后一小时内服0.12g胶囊一粒,每日3次。(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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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主要引起肠胃道不良反应,其与药物阻止摄入脂肪吸收的药理作用机理有关。常见不良反应为:油性斑点,胃肠排气增多,大便紧急感,脂肪(油)性大便,脂肪泻,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失禁。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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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观察到与奥利司他相关的胚胎毒性和胚胎畸形。但动物生殖毒性研究并不总能完全准确地预期人体反应,在目前缺乏临床数据的情况下,不建妇女怀孕时服用本品。目前尚不清楚奥利司他是否经人乳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补不应服用本品。儿童用药:奥利司他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12~16岁的肥胖青少年患者中得到评估,此年龄段患者服用奥利司他无需调整剂量。尚未进行奥利司他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老年用药:缺乏足够的临床研究数据证明65岁及以上人群的使用是否与年轻患者存在差异。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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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肥胖症患者和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超重患者。本品通过通过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并结合低热量饮食控制肥胖;还可用于减少在体重降低后的反弹。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的体重指数(BMI)的界定需参考现行相关预防控制指南。在美国,本品适用于BMI≥30kg/㎡的肥胖症患者和BMI≥27kg/㎡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症)的超重患者。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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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详细请见说明书。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