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食积,和脾胃。用于宿食不消,胸膈痞满,噫气吞酸,不思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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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莱菔子(炒)、麦芽(炒)、连翘、茯苓、陈皮、半夏(制)。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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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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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503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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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积,和脾胃。用于宿食不消,胸膈痞满,噫气吞酸,不思饮食。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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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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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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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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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食积,和脾胃。用于宿食不消,胸膈痞满,噫气吞酸,不思饮食。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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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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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3.身体虚弱者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