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食积,和脾胃。用于宿食不消,胸膈痞满,噫气吞酸,不思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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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莱菔子(炒)、麦芽(炒)、连翘、茯苓、陈皮、半夏(制)。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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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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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503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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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积,和脾胃。用于宿食不消,胸膈痞满,噫气吞酸,不思饮食。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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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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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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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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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食积,和脾胃。用于宿食不消,胸膈痞满,噫气吞酸,不思饮食。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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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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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3.身体虚弱者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