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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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非洛地平。 |
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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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第一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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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11 |
国药准字H4102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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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治疗。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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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起始剂量2.5mg(1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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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和其他钙拮抗药相同,在某些病人身上会导致面色潮红、头痛、头晕、心悸和疲劳,这些反应大部分具有剂量依赖性,而且是在剂量增加后开始的短时间内出现,是暂时的,应用时间延长后消失。本品与其他二氢吡啶类药物相同,可引起与剂量有关的踝肿、牙龈或牙周炎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另也可见皮疹、瘙痒。4在极少数病人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伴心动过速,这在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氧。 |
1对本品或其他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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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烟酸可从乳汁中分泌,有可能造成乳儿不良反应,应考虑停药或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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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治疗。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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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温和的周围血管扩张剂,在体内逐渐水解为烟酸和肌醇,故具有烟酸和肌醇二者的药理作用,具降脂作用。其血管扩张作用较烟酸缓和而持久,没有服用烟酸后的潮红和胃部不适等副作用。本品可选择性的使病变部位和受寒冷刺激的敏感部位的血管扩张,而对正常血管的扩张作用则较弱。此外并有溶解血栓、抗凝、抗脂肪肝、降低毛细血管脆性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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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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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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