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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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苯达唑和双羟萘酸噻嘧啶。 |
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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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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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567 |
国药准字H1097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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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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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4片,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2片,顿服。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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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2.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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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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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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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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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