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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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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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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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171 |
国药准字Z4402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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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筋骨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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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3次;外用,擦患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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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儿童、孕妇禁用。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酒精过敏者禁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止口服。5.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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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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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筋骨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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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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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3.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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