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
|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171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