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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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螺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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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张家口云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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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171 |
国药准字H1302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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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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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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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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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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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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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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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可通过胎盘,但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间应尽量短。2.老年人用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利尿过度。3.对诊断的干扰:①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②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4.高钾血症患者禁用。5.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②肾功能不全;③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④低钠血症;⑤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⑥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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