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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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盐酸苯海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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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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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171 |
国药准字H13022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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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征,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症,小儿手淫,小儿自渎,小儿常染色体显性小脑性共济失调,帕金森病性痴呆,震颤麻痹性痴呆,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帕金森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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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1.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2.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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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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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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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慎用。老人用药: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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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征,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症,小儿手淫,小儿自渎,小儿常染色体显性小脑性共济失调,帕金森病性痴呆,震颤麻痹性痴呆,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帕金森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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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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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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