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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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啶酸,其化学名称为:7-甲基-1-乙基-4-氧代-1,4-二氢-1,8-萘啶-3-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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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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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171 |
国药准字H37021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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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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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成人剂量为每次0.5~1g,每日3次,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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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及有抽搐病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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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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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当本品剂量达到人用量的6倍时,对大鼠具致畸作用。 2.本品4倍于临床剂量时可延长妊娠期。然而,对孕妇并未进行适当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本品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一样可导致未成熟动物关节软骨损害,不宜用于孕妇。 3.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且由于该类药物对新生儿、婴幼儿具有潜在的严重不良作用的可能性,乳母应避免应用本品或于应用时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3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不宜用于18岁以下青少年及小儿。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主要经肾排出,需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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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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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第一代喹诺酮类抗菌药,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肠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的部分菌株具抗菌活性,对淋病奈瑟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对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和葡萄球菌属等革兰阳性球菌均无抗菌活性。2.本品为杀菌剂,尿液pH值变化对其作用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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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脏疾患、肾功能不全、癫痫及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慎用本品。2.本品应与饮食同服,适量饮水,不宜同服抗酸药。3.服用本品时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患者服用本品,偶可发生溶血反应。5.连续服用本品超过2周者应监测血象、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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