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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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芬布芬(C16H14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分子式:C10H12N4O5 | |
| 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36 | 国药准字H2002030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 2.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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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肌苷为人体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 |
| 注意事项 |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