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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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芬布芬(C16H14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盐酸克林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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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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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36 |
国药准字H20050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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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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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 2.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
按克林霉素计。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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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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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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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1个月的婴儿不宜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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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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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系克林霉素的衍生物,体外无抗菌活性,在体内经酯酶水解形成克林霉素而发挥抗菌活性。克林霉素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和厌氧菌感染。 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及淋病奈瑟氏球菌对本品呈中度敏感。部分耐红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对本品仍敏感。 本品对革兰阴性和革兰阳性厌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其中对脆弱拟杆菌的MIC50和MIC90分别为0.062和0.5mg/L,对消化链球菌MIC50和MIC90分别为0.125和4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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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本品溶解后,室温保存应在14天内使用;溶液不宜冷藏保存,以免冻结不易倾倒。 5.因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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